论博物馆在文旅合并后的发展

大龙

<h3>  文旅合并基本完成,文化与旅游的属性在机构合并后会呈现出什么样的状态和改变,这些思考既有政府前瞻性的预设和努力,也有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痛点,文化和旅游无论是文化的主题还是旅游的商业,都不是一句"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融合相得益彰。”这样的话,或者类同的官话能解决的问题。</h3><h3> 文化涵盖的内容太多,可以说无所不及,但文化本身的商业属性从来就不是明确或者典型的逻辑因果关系,文化有时有商业属性,有时没有多少商业价值,但文化就是文化,他不会因为是否商业而发生改变,旅游不单纯是商业,旅游也有文化属性,徐霞客也是旅游,但他就是一种文化,现在把旅游定义成就是收收门票,卖卖那些千篇一律的无用品,搞点当地土特产就是旅游了,这就是把旅游局限在没有文化属性的低层面了,文化+旅游,不是道数学题,1+1等于2,这样的数学逻辑在这里行不通,更有人说文化+旅游是1+1大于2这种逻辑简直就是更不知所云!我们暂且按照数学逻辑的1+1思维去思考,文化和旅游本身有联系,但不是像1+1一样的同类属性,文化涵盖太多状态,习惯、习俗、产品、语言、生活等等,但旅游说简单就是出行在外的不同形式的游玩,放松,度假!所以两种属性有联系,但不是必然联系,或者不是自然联系,这个融合需要策划,需要规划,需要设计,需要思考,需要创意,但这些听起来稍微有点复杂的事就不是行政机构擅长的行为了,政府的思维意识越来越免责逻辑去做事,越来越简单思维去做事,在这种意识形态下需要考虑那么多事情是有实际难度的!以上说这么多,落点都是为了本文的题目,博物馆在文旅合并后的发展和改变!</h3><h3> 那么我说的这些如何成为题目论据呢!我简单做个推理,博物馆是原文化部门的下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当然我这里的博物馆即是文化属性的行业泛指,(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非组织文化遗产等)也可以特指就是作为文化载体的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以参观为活动主要方式的文化场馆。也就是说博物馆可以说是原文化部门的具有参观活动的旅游属性的场馆、场所。好的,旅游景点在原旅游局下作为可参观、游玩、体验的场所、区域同样具有自然、文化、民俗等的博物馆主题属性,但以前旅游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好!好了,说到这里,这个论据基本算阐述清楚了,也就是说文化与旅游的对外场所在简单层面上具有并行或者类似属性,这是重要基础,但这几年博物馆的公益化运营的财政压力,旅游资源的同质化问题,(当然问题绝不是这点点)所以文旅合并看起来、说起来、讲起来都是眉飞色舞,喜气洋洋。但这个合并后的路在哪里?要如何走?走向哪里?我想这就是围绕在地方文旅局主官头脑里的一个大大的问号?理论好讲,落地难行!</h3><h3> 博物馆的发展与改变应是这些问题的解锁钥匙,博物馆泛代表的就是文化,文化虽然属性并不亲商业,但文化更灵活,更亲策划,文化不像旅游受制于太多地域、景色、环境等很难改变的属性,文化有太多主观创意改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文化可以做很多融合和改变,文化可以嫁接和植入,文化可以输出和联姻,文化可以做到你想到的和你想不到的,文化有固化的属性,也有变化的特点,文化可以传播、传承、发展等等,文化的这些属性特点就为未来的文旅注入了无边的想象力,提供了更多难以想象的可能性!</h3><h3> 博物馆作为文化的载体应该做更灵活、更大胆、更人性、更商业的调整和转变,博物馆应该从运营要做更有突破的尝试和改变,从展示形式要做更多形式的尝试和改变,从经营理念要做更多可能性的改变。当然这个过程要有序和维持基本原则,但改变才是一切发展的可能。</h3><h3> 文旅项目(这里暂且把文旅合并后的事情统称为文旅项目)一定不是植根于原有景区与经点,一定要有新定位和新发展,文旅项目一定是文在前,旅在后,文是以博物馆属性的文化为主题,旅是通过策划把项目地域资源与文化进行转化、植入、联姻、衍生打造出一个个有发展前景的文旅项目。</h3><h3> 说到这里也许我的话有些朋友觉得胡说乱讲,有的朋友觉得有点意义,不管怎样,现在的社会需要每个人进行思考和发声的自媒体时代,我觉得多些交流和沟通就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这路上需要大家的你一言、我一语!希望大家多些沟通和交流为我们存在的这个社会和时间留下自己的一声鸿鸣!</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