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龙坑街道共青社区辖区小学2019年</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年级新生入学预登记公告</h3><h3> 为进一步摸清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基本情况,统筹好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现就2019年秋季学期年级新生入学预登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h3><h3> 一、登记条件</h3><h3> 年龄需满6周岁半(即2013年2月28日<含>前出生)的辖区内适龄儿童。</h3><h3> 二、登记时间</h3><h3> 2019年5月23日至5月27日(请各位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登记,如没有登记我们不能将你的孩子纳入统计,也就不能预留学位,将会对孩子的入学造成不便)。登记完成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小学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民办学校(登记地点不代表入学地点)。</h3><h3> 三、登记材料:</h3><h3> (一)户籍于2019年2月28日前迁入的需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正规购房合同或房产公证材料)或租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③2019年2月28日入住并由现居住社区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家庭档案卡原件(或居住证明材料);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h3><h3> (二)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已于2019年2月28日前在学区内购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产公证材料、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居住证,或2019年2月28日入住并由现居住地社区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家庭档案卡原件(或居住证明材料);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h3><h3> (三)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住证,或2019年2月28日入住并由现居住地社区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家庭档案卡原件(或居住证明材料);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和最近3个月工资发放清册,或居住地社区盖章并由社区主任签字的就业证明);④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h3><h3> (四)教育优待政策对象:按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登记。①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住证,或现居住地社区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家庭档案卡原件(或居住证明材料);③根据不同类别提供相关材料,如下表:</h3><h3><br></h3> <h3> 四、实际居住地认定办法及顺序。</h3><h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不符合以上情况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相应材料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h3><h3> (一)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并已居住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h3><h3> (二)自建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依据自建房确定其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民办学校入学。</h3><h3> (三)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民办学校入学。</h3><h3> (四)其他情况</h3><h3>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h3><h3>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长期居住(登记表本人确认)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每一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学校,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就读资格,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入学。</h3><h3>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 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h3><h3> 4.其它无法认定实际常住地的,将参考户籍情况统筹安排 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民办学校入学。</h3><h3> 五、在共青社区管辖范围</h3><h3>420家属小区(含小湾组未拆迁部分) 、 南湖之春小区 、 龙兴街 、 共青社区居碳素厂家属小区 、 小康小区、 亿俊小区 、 侨欣世家小区 、 共青小区 、 安居小区 、铜雀台小区 、 鑫汇大厦 、 绿产小区、中铁共青湖小区、 太坪庄小区 、 大田花园组刘家湾未拆迁部分、一号安置点(含梳池社区新庄、石门、石垭、关井、共青5个村民组拆迁户) 、7号安置点(公租房)。</h3><h3> 六、登记地点</h3><h3> 共青社区居委会办公室</h3><h3> 共青大道太坪庄还房小区旁</h3><h3> 五十四中学后面 </h3><h3> 咨询电话:27303424</h3><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