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市场监管局4月23日工作动态

行者无疆

安全工作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4月23日,潞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食品生产及药品经营单位共计59家进行安全培训。</span></h3><h3> 培训会上,区市场监管局黄茹娟副局长就培训工作作重要讲话与要求,她指出,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做到安全生产、诚信经营。</h3><h3> 会上,药械股负责人就许可证出租、出借,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等内容进行了讲解。食品生产股负责人就食品生产安全相关内容进行现场培训,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隐患“打早打小”,坚决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市场监管局稽查股、翟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潞城市鸿鑫废旧金属回收站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了检查,该使用单位在整改期到后仍无法提供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等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对设备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span></h3> <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店上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潞城宝通商品砼有限公司的蒸汽锅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span></h3> <h3>  🌟4月23日,<span style="line-height: 1.8;">市场监管局帮扶人员继续深入包联村,就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对森林防火宣传、进出入登记以及人员值班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span></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驻堡头村帮扶工作队</b></h3> <h3><b> </b><span style="line-height: 1.8;"><b>微子镇工商所帮扶工作队</b></span></h3> 市场监管 <h3>  🌟4<span style="line-height: 1.8;">月23日,潞城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区市场主体2018年度年报工作再推进会,会议由副局长陈晓峰主持,局各工商所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span></h3><h3> 会上,陈晓峰副局长通报了截止目前我区市场主体年报情况,对年报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对下一步开展年报工作进行安排。</h3><h3> 会议要求,一是在年报宣传工作上再发力,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年报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采取电话催报、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三是各业务股室、所将督促年报工作与日常检查工作相结合,做到“多管齐下”,全力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晓峰带领市场股工作人员对辖区汽车销售市场进行检查。</span></h3> <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text-align: center;"><b> 潞城福瑞通汽贸有限公司</b></span></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潞城好兄弟工贸有限公司</b></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山西大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潞城展示体验店</b></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潞华工商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户进行排查并督促市场主体年报。</span></h3> <h3>  👇翟店<span style="line-height: 1.8;">工商所工作人员向辖区市场主体宣传年报手册并督促、指导年报。</span></h3> 计量检定 <h3>  👇检验测试所工作人员对潞城雨田加油站在用的加油机进行现场检定。</h3> <h3>  👇检验测试所工作人员对潞城卓越水泥有限公司在用的衡器进行现场检定。</h3> 市容市貌整治 <h3>  为<span style="line-height: 1.8;">进一步规范我区商户的经营秩序,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靓丽城市名片。</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 近期,</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潞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工作人员持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4月23日,共检查经营户83家,整治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8家。</span></h3><h3> 在整治过程中,重点对经营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超出店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堆放物品等行为进行整治,并进一步规范门店广告牌匾。</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