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有效解决太和县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落实城市交通管理各项措施,依法整治非标二轮、四轮低速电瓶车辆、取缔非法上路行驶三轮车(以下简称电瓶车),规范交通秩序,优化城市交通环境。4月21日上午,由太和县妇联主办,太和县巾帼志愿者协会承办,城关镇古城社区、关北社区、县红十字救援队协办的“小手拉大手 关爱生命 平安出行” ——太和县城区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动员会在皖北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术报告厅举行。</h3> <h3> 太和县妇联副主席张燕舞、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范小东、关北社区书记宋兴峰、古城社区副书记张涛、巾帼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和参加太和县首届亲子诵读活动的全体演职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h3> <h3> </h3> <h3> 太和县城关镇古城社区副书记张涛宣读了《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h3><h3>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市民朋友们:</h3><h3>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h3><h3> 为此,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太和县城区电瓶车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h3><h3> 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h3><h3>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h3><h3> 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传者。</h3><h3>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宜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宜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h3><h3>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省级文明县城”作出积极的贡献。</h3> <h3>古城社区志愿者</h3> <h3>巾帼志愿者</h3> <h3>红十字救援队</h3> <h3> 开展 “小手拉大手 关爱生命 平安出行” 宣传活动,就是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市容市貌得到改善,群众出行更加便捷,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通过活动传达给大家的是:国家六部委的《通知》明确表示“设置过渡期、置换、回购”等方式逐步淘汰电动车。</h3> <h3>摄影:李丽媛 舞动青春</h3><h3>编辑:舞动青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