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西宁市音乐舞蹈家协会是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承办机构,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西宁考区2019年暑假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报名简章发布如下:
一、开考科目
西 宁 考点:钢琴、小提琴、电子琴(单排键)、萨克斯、长笛、单簧管、二胡、古筝、笛子、琵琶、少儿歌唱、音乐听力。
格尔木考点:钢琴、小提琴、电子琴(单排键)、萨克斯、长笛、单簧管、二胡、古筝、杨琴、音乐听力。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
1、考试时间拟定于7月底8月上旬,具体请于7月15日起与报名点查询。
2、考试地点:西宁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 格尔木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
3、考试说明: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各专业考试教程或考级曲目上的规定进行。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
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琴、古筝等大件乐器,其它专业均自带乐器(电子琴、古筝也可自带)。
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查询:于考级结束20天后在各报名点查询。
5、领取证书:10月20日后请和报名点联系领取。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h3><h3>报名地点: (1)西宁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花园北街克莱德曼琴行4楼) 电话:0971—8455685
(2)克莱德曼琴行旗舰店二楼(西宁市花园北街20号) 电话:0971—6338604
(3)西宁城市文化会客厅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海湖新区北城7区商业广场) 电话:0971—6181897
(4)大通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人民路114号) 电话:0971—2729768
(5)格尔木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柴达木中路文体街43号)</h3><h3>电话:0979---8417799
(6)克莱德曼音乐艺术学校王晓娟钢琴艺术中心 </h3><h3>电话:15110987170
(7)青海宁训古筝艺术培训学校(西宁市五一路泰和家园内) </h3><h3>电话: 13519709925
(8)青海西宁市华音艺术培训学校(香格里拉路2-4号) </h3><h3>电话:13519764504
(9)海东市乐都区少儿活动中心 电话:18946821989
(10)海东市平安区杨家路爱琴海琴行 电话:13997094729
(11)海东市平安区湟家花园艺柔古韵筝苑 电话:18097127707
(12)海东市互助县天音琴行 电话:18097127707
(13)海东市循化县文化馆 电话:13519724633
(14)海北州祁连县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 电话:13619706200
(15)海南州贵德乐之园艺术培训中心(二号桥德文化公园南) </h3><h3> 电话: 13897787668 0974-8555948
(16) 西宁市城东区辛巴星艺术(开元路半岛步行街) </h3><h3>电话:13709721859
3、报名对象及条件:凡学过以上专业演奏,经指导教师认可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地区不限(外地考生可函报)。<br></h3><h3>四、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音乐听力不得跳级。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h3>2、前来报名者需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人页复印件,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h3>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交费【下列各级交费金额含报名费10元,预收考级证书费20元(含工本费、办证手费及邮寄包装费,未通过和缺考者凭准考证退还)】。
器乐、少儿歌唱:一级150元; 二级160元; 三级170元; 四级190元; 五级200元; 六级210元; 七级220元; 八级240元; 九级250元; 十级260元。
音乐听力:一级160元; 二级190元; 三级210元; 四级240元; 五级260元。
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再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br></h3> <h3>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h3><h3>(一) 钢琴(1—10级)</h3><h3>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h3><h3>(二) 小提琴(1—10级)</h3><h3>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u>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u></h3><h3>(三) 电子琴(单排键1—10级): </h3><h3>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h3><h3>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h3><h3>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h3><h3>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h3><h3>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h3><h3>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h3><h3>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h3><h3>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h3><h3><b><font color="#ed2308">告示:新教材第五套与旧教材第四套2019年共同使用,2020年将不再使用旧教材。</font></b></h3> <h3>(四) 萨克斯(1—10级)</h3><h3>1、教材:</h3><h3>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h3><h3>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h3><h3>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h3><h3>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h3><h3>2、 考试内容及要求:</h3><h3>(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h3><h3>(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h3><h3>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h3><h3>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h3><h3>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h3><h3>(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h3><h3>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h3><h3>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h3><h3>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h3><h3>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h3><h3>3、其它:</h3><h3>(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h3><h3>(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h3><h3>(五)单簧管(1—10级)</h3><h3>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h3><h3>(六) 长笛(1—10级)</h3><h3>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h3><h3>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h3><h3>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h3> <h3>(七)二胡(1—10级)</h3><h3>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h3><h3>《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h3><h3>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h3><h3>考试内容及要求:</h3><h3>(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h3><h3>(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h3><h3>(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h3><h3>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h3><h3> (八) 古筝(1—10级)</h3><h3>1、教材:</h3><h3>《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h3> <h3>(九)笛子(1—10级)</h3><h3>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h3><h3>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h3><h3> 2、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h3><h3>(十) 琵琶 (1—10级)</h3><h3>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h3><h3>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h3><h3>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h3><h3>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h3><h3>(十一) 扬琴(1—10级)</h3><h3>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h3> <h3>(十二)少儿歌唱(1—10级)</h3><h3>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h3><h3>2、考试内容及要求:</h3><h3>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h3><h3>②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h3><h3>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h3><h3>(十三)音乐听力(1—5级)</h3><h3>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赵易山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h3><h3>出版)</h3><h3>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h3> <h3>七、特别提醒</h3><h3>对本简章中说明的各项事宜仍有疑问者,请在报名现场找工作人员当面咨询、或在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拨打考点办公室电话0971-8179575转807咨询。</h3><h3>真诚欢迎你参加中国音乐家协会的音乐考级</h3><h3> 预祝每位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h3><h3> </h3><h3> 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h3><h3> 西 宁 市 音乐 舞蹈家协会</h3><h3> 西 宁 考 区 考 级 办公室 </h3><h3> 二0一九年三月</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