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运行安全需大家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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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2018年8月28日,黄山机场58-60号围界外因焚烧秸秆起火,产生大量浓烟,严重影响了航空器安全和飞行安全,同时也危及到旅客、工作人员以及周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br></h3><h3><font color="#010101"> 黄山机场是我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黄山市对外开放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当你们看到飞机在蓝天上翱翔,为我们提供快捷舒适的服务时,你们是否会担心飞机一旦失事将会带给我们怎样可怕的后果?是的,那将会是一场灾难!所以,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font><b></b></h3><h3><br></h3> <h3>  为了保障飞行安全,黄山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先后发布了《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黄政[2013]43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黄政秘[2013]34号)。机场净空保护区是直接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受法律保护的特定区域。机场净空条件遭到破坏,会危及飞行安全,严重时机场将被迫关闭,直接影响黄山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为确保机场净空保护区安全适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加以呵护。</h3> <h3>  机场净空区域范围包括屯溪城区的过境公路以南地区、黎阳镇、阳湖镇、屯光镇、新潭镇、弈棋镇、万安镇,休宁县城及其以东、以南地区和徽州区的王村镇。</h3><h3>  机场周边范围内的居安、角村、潜阜、庄上、茶馆、上林塘、下林塘、上叶、竹墩、徐村、水礁巷、珠里、隆阜、岩塘、后塘、博村、潘家、水坑、里叶等村均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h3> <h3><br></h3><h3><br></h3> <h3>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对净空保护有所规定:</h3><h3>  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h3><h3>(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h3><h3>(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h3><h3>(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h3><h3>(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h3><h3>(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h3><h3>(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h3><h3>(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h3><h3>(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h3><h3>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第四十九条禁止行为之一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人承担。</h3> <h3>  周边的村民朋友们,如果您觉得法规太复杂,我们的志愿者也为您画了出来。保护机场净空其实也很容易,您只需要重点注意以下方面:</h3> <h3>  在此,我们提醒机场周边的各位村民朋友,请自觉遵守《黄山屯溪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在进行房屋建设时,为了避免因房屋高度超高而破坏机场净空,请你们在建房前先到机场办理净空申报手续,确定该位置是否适宜建房或者所建房屋的限制高度。您在机场周边的田地进行耕作时,发现存在乔木、果树以及竹林等植物时,请予以清除,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违法建设或种植(含自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切勿私自焚烧秸秆,向净空范围内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只有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好机场净空环境,确保飞行安全,才能真正实现双赢。</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黄山屯溪国际机场</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净空保护相关联系方式</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火警报告:2934119</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综合保障部:2934170</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消防场务队: 2934108</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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