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的美篇

山河故人

<h3>本人于2018年12月4号,5号分二次共计交付45815+32000=77815元首付款与长沙润通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法人王希平)其销售公司销售顾问管小小,销售经理张松华签订购买长沙市雨花区华盛世纪新城商业楼一期三栋369号房购房合同,销售公司提供五万元无息贷款,分三年还;其他由销售公司负责向银行申请贷款。</h3><h3>期间共二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均未审核通过,故本人于2019年月日向该公司提出全额退款要求。</h3> <h3>长沙润通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销售顾问管小小</h3> <h3>长沙润通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张松华</h3> <h3>长沙润通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伍玮文</h3> <h3>长沙润通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陈永利</h3> <h3>长沙润通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会计朱文娟</h3>

通浩

置业

长沙

销售

有限公司

张松华

投资

小小

二次

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