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近日,陕西“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 再次触发国民神经,引起共鸣共忿,网络文章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不绝于耳。人们纷纷指责无良商家店大欺客,痛斥霸王条款无理无法,声援女车主维权有理有据,悲叹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从道德层面、社会层面剖析此次事件的原因、背景、环境、危害、影响,并最终引起相关部门发声、干预。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官方施压下,此事终于圆满和解,还女车主一个公道,还网民一个满意。</h3><h3><br></h3><h3>尘埃落定,似乎皆大欢喜,特别是女车主、网民们又一次赢得了完胜的结局,这都完全在预料之中。但痛定思痛,却怎么也让我高兴不起来。类似的事件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为什么总是摁倒葫芦瓢起来,为什么今年的3.15还没满月就又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是意外还是个案,是偶然还是必然?相信人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h3> <h3>联系近年来的诸多类似事件,不难看出,除了人们一致遣责的道德层面的原因之外,更让人疑惑、甚至心痛的是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社会管理。所有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一双不知何处安放的“手”,折射出一种行为的缺失或扭曲的行为。就是这双手,导致了类似事件的不断发生,纵容了此类问题的滋生蔓延,贻误了大量迟来的、从不缺席的公正,无形之中加大了社会公平公正的成本。</h3><h3><br></h3><h3>曾记否,当年的“彭宇案”,“宝马毒驾案”,“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案”,三个案子让南京法律界火的不行,有人认为这是引起道德滑坡的重大事件。我虽然感觉有些夸大其辞,但导向的作用显示易见,之后人们的行为、舆论的评判还是以此作为了惯用标准。</h3><h3><br></h3><h3>聊城辱母杀人案,靠舆论的力量最后改判,由故意杀人变为正当防卫;昆山砍人案,舆论出手及时,几经周折以正当防卫免予起诉;还有数不胜数的错案、冤案,靠十几、几十年的漫漫上访或媒体、网络的参与曝光,终获无罪或疑罪从无,而很多已含冤而去,重见天日的也暮色苍苍,当年的责任人无法追究,只得启动国家赔偿。这些,也都算幸运,毕竟,我们见到了它拨乱反正的那一天,见到了正义的笑脸。而这些,无不透射着舆论的光芒。</h3><h3><br></h3><h3>而天津权健保健品案、莆田系医疗机构案、明星偷漏税案、长生毒疫苗案以及各地发生的黑导游案、制假售假案、环保污染案、违建违釆案、传销诈骗案,包括四川的“严书记”案等等等等,又有多少不是由舆论曝光、又由舆论推波助澜、从而揭盖掀顶的?</h3> <h3>其实,众多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某个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没有人去查去纠去制止,直到它成了气候、成了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成了媒体的靶子、舆论闹翻了天才去收拾,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怪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危害却远不止于此,它可能被误认为是一种暗示,或许可、或默认,从萌芽到泛滥,从个例到习惯,直至成为顽疾、成为毒瘤。它不仅伤害了社会这个肌体,更伤害了人们的“三观”,污染了人们的心灵,而这个代价,或许是永远无法弥补的。</h3> <h3>再譬如近日出事的某上市名企,几年的时间市值发展到近200个亿,不可谓不火。但是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谁能想到一张“黑洞”照片竟让这家名企坠入了万丈深渊。当然这还要归功于舆论的力量。说到这里,我还想多问一句:为什么一个靠打知识产权官司发迹的企业,一个公开借知识产权保护而“钓魚”的企业,其核心主旨业务竟然是知识产权保护,并且能顺利借壳上市、一路绿灯、兴旺发达?</h3><h3><br></h3><h3>说到这里,恐怕自然而然地要想到一个什么“背景”问题,如果没记错的话,奔驰漏油事件也把此问纳入了网友们的话题。但是,由于这个问题太复杂,笔者实在不敢下笔、妄加揣测。但可以肯定的是,几乎每一桩案件的背后,最不缺的就是“背景”。<br></h3> <h3>最后,借奔驰女车主八大诉求中关于金融服务费收取一事,再絮叨一遍。据笔者了解,这个问题应该不只存在于车辆购置中,很多方面都不鲜见。尤其是在房贷按揭、房产证办理上,都有被强迫代理、收取服务费的现象,因为笔者曾亲身经历,并为此买单几百上千元。我纳闷的是,明明我们都有胳膊有腿,而且现在办事程序也十分简单,为什么非得到了最后环节硬让消费者搭上代理这班车,代你没商量,白花冤枉钱?打通最后一公里本来是一种服务的承诺、程序的便揵,可这最后一公里打通后为何要强迫消费如此昂贵的“买路”钱?一个奔驰的金融服务费解决了,别的金融服务费呢?其它行业的服务费呢?所有的乱代理、乱收费呢?难道还要持续发酵到难以收拾的地步,再交给舆论去处理吗?</h3> <h3>诚然,舆论是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是社会管理有益的补充,在扬善除恶、弘扬正气方面责无旁贷。但舆论毕竟只是工具,而不是机器,是补充而不是主体,是监督而不是执法。我们对奔驰女车主事件的剖析远远不应只停留在道德层面上,更不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h3><h3><br></h3><h3>法律是道德的约定,是社会公德的规范 。一次次舆论的胜利并不代表它永久的成功,相反却一次次印证了一种莫名的无助与悲哀。我们真正期盼的是那双无形的手能够用其所能,尽其之责,不要总是让媒体或舆论挺在前面,千万别再让女车主们投诉无门,被迫撕掉斯文、坐在车盖上撒波打滚。我想,这既是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也应该是那位陕西女研究生车主之所以以如此极端方式维权的最终目的。</h3> <h3>作者:王德乾,网名德哥,山东泰安肥城人。文学爱好者,1982年毕业于泰安师专(今泰山学院)中文系,多年从事机关文秘行政工作。</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