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b><font color="#010101">“控辍保学”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font></b></h3><h3>尊敬的家长您好!</h3><h3> 为了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特向您致信:</h3><h3>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国家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不让孩子辍学也是家长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br></h3> <h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br></h3><h3> <br></h3> <h3> 首先,家长们应该意识到,家长故意不让上学,或者放任其退学,把孩子推向社会,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h3> <h3> 同时也应该知晓《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h3> <h3> 其次,如果不让孩子上学,您也少了一份希望。土地不种误一季,人不读书误一生。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夙愿,作为教师,心愿也和您一样,为了使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您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这是您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h3><h3> </h3> <h3> “一个都不能少”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思考,切实履行送子女入学的职责和义务,让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其茁壮成长,我们会感激不尽,请各位家长(监护人)一定要配合学校监护好您的孩子,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引领孩子们走向成功之路。</h3> <h3> </h3><h3>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读这封信,也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让您的孩子到学校读书吧!</h3><h3> 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h3><h3> </h3><h3> 长春市九台区莽卡满族中心学校</h3><h3> 2019年3月</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