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机构改革启动后,市局档案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强化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按照“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清点准确、交接完备”十六字要求,结合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科学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方案。</h3> <h3> 3月29日顺利完成市委610办、市委维稳办、警卫处、消防支队档案的处置和交接工作,共接收各类档案753卷(件、张),其中文件材料340件、会计档案265卷,专业档案3卷,实物档案51件、声像照片94张。</h3><h3><br></h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 "><b>【超前谋划 明确职责任务】</b></h1> <h3>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局档案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消化,明确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任务要求和处置标准。</h3> <h3><br></h3> <h3> 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涉改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对现有档案材料类型全面摸底调研、明确收集移交范围。</h3> <h3> 制订下发《无锡市公安局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方案》,从时间划定、档案管理原则、各方职责、档案处置、归属流向、收集范围、移交程序等方面进行部署要求。</h3><h3><br></h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 "><b>【积极介入 开展监督指导】</b></h1> <h3> 按照涉改单位、部门“应归尽归、应交尽交”的处置原则,市委610办、市委维稳办、警卫处、消防支队负责列出职能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清单,对照清单全面清查散存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上的文件材料。</h3> <h3> 市局档案部门落实专人,倒排时间工期、把好时间节点,督促涉改单位、部门做好档案交接工作,期间采取电话交流、上门指导等方式,对涉改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以及验收移交等进行全程监督和业务指导,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擅自留存、转移、销毁档案的违法行为以及失泄密事件,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不散不乱、齐全完整。</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 "><b>【封口管理 规范交接程序】</b></h1> <h3> 交接过程中,市局档案部门,涉改单位、部门严格履行档案处置交接手续,对移交档案统一登记造册、逐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档案交接文据》上签字,确保应交接的档案账物相符。</h3> <h3> 对市委610办、市委维稳办、警卫处、消防支队移交档案,市局档案部门严格实行封口管理,通过重新编制机构沿革、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目录,修订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方式纳入全宗永久保管。</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