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五包”标准

经开市政

<h3><br></h3><h3>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维护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最优空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三宜品质城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h3><h3>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自备垃圾筒,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室内或环卫指定的地点。做到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不高空拋物,污水不乱泼、不乱倒;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不乱扔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h3><h3> (二)包市政设施: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政设施,做到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电信、电力、环卫等公益设施无损坏现象。不得擅自开设车行道或进出路口、违规设置占道停车点或建设各种建(构)筑物及其他占用、挖掘城市市政设施的行为。</h3><h3> (三)包市容秩序:要严格以门槛或者卷帘门为准,规店经营,不得占道加工、经营、骑门摊;不乱牵乱挂、不张贴乱画、不乱搭乱建、及时清除“牛皮癣”。及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店招广告设置严格实行一店一招,按照程序备案,严禁违规设置店招广告,确保店招牌整齐完好、整洁美观,不得有残缺、污迹、缺字、空置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临街建筑物外立面、阳台、防盗网等整洁美观、无污迹;商业橱窗摆放整齐,夜景灯光、遮阳雨棚、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规范设置并保持整洁。</h3><h3> (四)包绿化美观:自觉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攀折树枝、禁止依树搭棚、拉绳、晾衣,晒被、严禁践踏、占用绿地等。</h3><h3> (五)包文明劝导:协助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劝导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栏杆、闯红灯、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h3><h3>请各经营户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如有违反,将由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h3>

市容

环境卫生

不乱

设施

五包

门前

垃圾

责任

整洁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