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3><h1><font color="#1564fa"><b> 教师发展中心“四位一体”有机融合,六部门通力合作</b></font></h1><font color="#1564fa"> 栖霞区教师发展中心隶属于栖霞区教育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小学研训处、中学教研室、教科室、电教中心四个部门,是“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教师发展中心</font><font color="#ed2308"><b>下设六个职能部门,即小学(幼儿园)研训处、中学研训处、教育科研处、培训管理处、信息管理处、行政服务处。</b></font><font color="#1564fa">
中心的主要职能有: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干部队伍的教培工作;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教师、干部培训;指导和管理学校校本研修;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指导、管理和服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将课改引向深入;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做好信息资源建设、运用与研发;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促进教师专业化队伍建设和学校(园)特色发展;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提供支持;承担全区体育、艺术、科技、人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font><h3><font color="#1564fa"> “四位一体”有机融合,中心的六个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在中小幼教师全员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服务指导和组织管理作用。通过质量监测、服务型视导、教学实践、分层培养教师等举措,辖区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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