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人民医院进行医保收费项目调价协调会简单 <h3>2019年4月2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医院按照市医保、区医保批复的我院收费标准按照冀价医【2016】211号、丛卫计字【2017】9号文执行,李红雁院长主持,医保科、护理部协调对相关科室开展培训。</h3> <h3>会议一致通过:4月1日新入院病人按照新标准执行,4月1日之前入院的患者仍旧按照旧标准执行。</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