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写作成为娱乐

魏治祥

<h3>文:魏治祥</h3><h3><br></h3><h3><br></h3><h3><br></h3><h3></h3><h3>把写作与娱乐相等同,似乎有点荒唐,因为在很多人眼里,写作是很神圣的;即使不神圣,也是文人才能玩的雅事。而娱乐,诸如打麻将,斗地主,跳广场舞等等,无论文化高低,只要脑子没有进水,是个人就可以玩。别人怎么看,我不管,反正我现在写文章,多半就是自娱自乐。</h3><h3>我有个朋友,把写作贬得更低,认为“写作这事儿看似高雅,其实不然。跟杀猪匠补鞋匠土匠篾匠一样,写作不过是一种技艺。”朋友想表达的意思很清楚,技艺者,无非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h3><h3>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有数不清的文学青年在编织着“作家梦”。调查表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文学青年所占比例仅为百分之几,而在内地穷困地区这一比例却高达65%。原因很简单,沿海青年不是经商就是办厂,有的是出路。内地穷困地区的青年没有那么多选择,写作就成了改变自身命运的“捷径”。据我所知,当年给县电台投稿的通讯员,后来成为八大员继而成为公务员甚至成为局级领导者就不在少数。当然,最后能靠写作谋生者,无非莫言、余华等一小撮人。更多的文学青年在成为中年、老年后要么彻底放弃,要么活跃在时下最大的写作娱乐平台美篇上重温旧梦。</h3><h3>我也是那个时代的文学青年,且同样做了一段时间“作家梦”。认真回想起来,我成为文学青年并非走投无路,也并非单纯的热爱,总之是稀里糊涂找不到理由。我从小喜欢读书。先是看小人书,赵镇大大小小的租书店几乎看遍。书中的人物我只喜欢那种武艺高强,性格豪爽,也就是长着络腮胡,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如张飞李逵等辈。小学四年级开始看长篇小说,喜欢的也是《林海雪原》里的杨子荣,《红旗谱》里的朱老忠。读诗,则喜欢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种阅读取向会造成什么后果,不言而喻。文革期间,读书有风险,反而激发了广泛的阅读兴趣。当知青时,背了不少诗,还读了《中国古代文学史》;当兵那会儿,除了正大光明地读鲁迅,还偷看了不少中外“大毒草”。70年代末,可以订杂志买书了,便如饿汉扑到面包上,一读就是通宵。读着读着,就有了写作的兴趣,主要写身边的人和事。写着写着,就开始做梦了。当时有个叫张学梦的诗人,38岁才发表作品,其时我还不到28岁,暗想沉下心来练上10年基本功还不算晚。后来才明白,写作这门技艺毕竟与杀猪匠补鞋匠之类不同,那是需要天赋的。勤能补拙,对某些特殊行当而言,完全就是个笑话。路没有选对,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越是勤奋,距目标越远。</h3><h3>然而我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1981年试着给《青年作家》扔了块小石头——短篇小说《婚宴》,居然命中了,发表在当年的12期上,而且稿酬高达50元,远远超过工资。那篇小说成了敲门砖,一敲敲开了成都市文联小说讲习班,再敲敲开了省作协第二期讲习班,然后是全省首届青年文学创作会。最意外的是市文联推荐我去北京鲁迅文学讲习所学习半年。当时我是东机厂(即如今的四川锅炉厂)的工人,兴冲冲把通知送到教育科。这回敲门砖不好使了,时任科长的许先生一脸不屑:“文联是个什么单位,管到东机厂来了?脱产学半年,除非是学焊接!”得了,没戏。但并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毕竟几乎已经是作家了。</h3><h3>然而,——这个然而很沉重——好景不长,我很快就明白了什么叫自以为是以及什么叫天真。经常收到省作协的《会员通讯》(我至今还不是会员)很愉快,这份装帧简陋的杂志象征着一种认可。同时经常收到的还有杂志里附上的《作品登记表》,这就很不愉快而且让人抓狂了。本来就没发表作品,偏偏那上面空格还特别多,简直就是不要人活的节奏。再就是来自社会上的压力。原本写作是各人自己的事,只要不声张,不大张旗鼓,发不出作品一点也不丢人,问题是已经发表过作品了,秘密已经暴露了,甚至有人在喊“魏作家”了,这就很要命。碰到熟人最怕问“最近有没有新作问世啊”,说有那是撒谎,说没有则很没面子,赶紧支吾几句走人,生怕别人追问为什么。</h3><h3>这种尴尬一直持续到1986年的首届作家改稿班。</h3><h3>在广汉,在极其酷热的半个月内,估计流完了一个季节的汗水,与朋友蔡应律合作的中篇小说《替身》总算发表在同年12期《现代作家》上。接着又有10余短篇先后在《现代作家》、《青年作家》和《文学青年》问世。接着——人生就这么搞笑——在自以为从此将一帆风顺时,遭遇的又是一篇接一篇退稿。1988年,我把多次被枪毙的小说《生命的搏击》寄给贵州省作协主办的《山花》,同时给自己的作家梦打了个句号。搞笑的是第2年11月,《生命的搏击》扔在哪里我已经忘了,《山花》却发了个头条!但我还是理智地认为我不是当作家的料,别人怎么看,与我无关。如是一想,顿觉无比轻松。</h3><h3>决定不当作家后,业余时间要么喝酒打牌,要么就静下来读书。读金庸和南怀瑾;读刘晓枫的《拯救与逍遥》,《肉身与灵魂》;读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读何清涟的《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和《现代化的陷阱》---。写作的毛病改不了,主要写随笔杂谈之类。在喝酒打牌和读书写作中品味生活,两个字:快乐。写成的文章,多数不宜发表,便堂而皇之地收入电脑里的《魏治祥文集》。顶着作家的名头,写作就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累人;过分计较获奖和发表,就会失去从容和淡定,上火。咱不靠写作吃饭,很业余地写文章,写并快乐着,这不挺好不么?</h3><h3>2003年,受同事杨力怂恿,又写了半年故事,把全身掏空,居然发表了近10万字。面对编辑频频约稿,我又一次退缩了,赶紧悬崖勒马,生怕陷入“故事家”的幻境。真实的情况是,又写不出来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故事比小说还难写。与杨力相比,我再一次感到了想象力的极度贫乏。到后来,除了读书,很少动笔了。退休后带外孙,更是整整5年没有写一篇文字。</h3><h3>去年回金堂轮休,闲得手痒,兼之怕老年痴呆,又开始舞文弄墨。一个人宅在家里写写划划,坦白地说比较孤独。曾与李正熟先生等开玩笑:要长寿就得多吃肉,多喝酒,多跟异性交朋友 。一个人自娱自乐久了,还是希望与人碰撞,与人交流,这是人的社会属性所决定了的。</h3><h3>今年3月初,路过金阳水景,碰到老友薜向阳先生,说是金堂有个作家聊天群,群里的人常常聚会,一起喝茶吹牛,很好玩的。简单交谈几句,便顺手把我拉进群了。入群一看,158人,好大一个群!在当今这样人心浮躁、名利至上的万丈红尘中,在金堂已经不复穷困落后的情况下,居然还有这么多人热爱写作,这就很令人吃惊并肃然起敬了。</h3><h3>著名作家毕飞宇在《朗读者》中谈到挪威的一个小镇,那儿的人们每到夜晚就会聚集在酒吧里朗读小说和诗歌。朗读是小镇人常态化的娱乐方式。听到小镇的文明程度如此之高,我也是深感吃惊并肃然起敬。</h3><h3>在金堂作家群里,我有不少熟人。他们已经不需要通过写作来改变命运,也不必靠写作补贴家用,却一如既往地业余地热爱着写作,这真的令人敬重。也许在他们看来,写作就是一个娱乐的过程。</h3><h3>在这个过程中,对写作的热爱,会不会变得越来越单纯?</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