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铸魂、翰墨榜韵”庆祝建国70周年第二届新疆榜书作品展征稿

见贤思齐

<h3>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书法艺术发展,决定举办“培根铸魂、翰墨榜韵--庆祝建国70周年第二届新疆榜书作品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h3> <h3> 主办单位:</h3><h3> 新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h3><h3> 新疆文学艺术界联合会</h3><h3> 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h3><h3> 新疆书法家协会</h3><h3> </h3><h3> 承办单位:</h3><h3> 新疆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h3><h3> 新疆书法艺术榜书研究中心</h3><h3> 新疆石文化协会</h3><h3> </h3><h3> 协办单位:</h3><h3> 新疆墨华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h3><h3> 新疆克拉玛依市书法家协会</h3><h3>   </h3> <h3>  二、组织机构</h3><h3> 1、组织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委守则及监委工作规则等。</h3><h3>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单位依法依规组成活动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参展作品的评审和监审工作。</h3> <h3> 三、征稿要求</h3><h3> 1、凡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h3><h3> 2、参展作品书写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鼓励自撰原创或以习近平用典、歌颂祖国和赞美新疆的诗词、楹联等为主。</h3><h3> 3、参展作品均为榜书作品,每人限投送1幅作品,竖式书写。要求书写规范,楷、行、隶、篆、草等书体不限(篆书、草书请附释文),字体不小于25cm。纸张以6尺、8尺质量好的宣纸书写为宜,或6尺、8尺对开,请勿装裱,不做染色做旧等处理。</h3><h3> 4、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评审费,一律不退稿。</h3><h3> 5、所有参展作品严禁代笔、抄袭、临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h3><h3> 6、所有参展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h3> <h3> 四、评选与入展待遇</h3><h3> 1、活动由评审委员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评审规则、评审流程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由监审委员会实行评审全过程监督。评选出优秀作品20幅(颁发证书及奖金奖品,奖金2000元、奖品为精美和田玉章料1枚),入展作品100幅(颁发证书)。 </h3><h3> 2、组委会将编辑出版《培根铸魂、翰墨榜韵--庆祝建国70周年第二届新疆榜书展作品集》,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均入编作品集。获奖和入展作者每人获赠作品集1册。</h3><h3> 3、定于2019年6月下旬在克拉玛依市举行作品展开幕式暨颁奖仪式,届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开幕式(交通、住宿费用自理)。</h3><h3> 4、所有获奖和入展作者均可自愿加入新疆书法艺术榜书研究中心研究员队伍,并作为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资格条件之一。</h3><h3> 5、获奖证书、入展证书、奖金奖品、作品集除在展览现场颁发外,未到现场者将在开幕式后1个月内寄达作者。</h3> <h3> 五、征稿日期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19年5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h3> <h3>  六、收稿地址及收件人:</h3><h3>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716号七坊街创意产业集聚区B区新疆书法艺术榜书研究中心(邮政编码:830017)。    </h3><h3> 收件人:曹庆高 13369972666  </h3><h3> 焦湘圆 18099666653</h3> <h3>  七、其它事项</h3><h3> 1.所有投稿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归承办方所有;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展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和网络,不另付稿费。</h3><h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认可并同意遵守本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h3><h3>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新疆书法艺术榜书研究中心。“培根铸魂、翰墨榜韵--庆祝建国 70周年 </h3><h3> </h3><h3><br></h3><h3> 第二届新疆榜书作品展组委会 </h3><h3> 2019年3月28日</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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