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 </span></h3> <h3>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教育行风,落实好2019年3月至8月在全省中小学校持续组织开展的,“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相关要求,及县教体局有关会议精神。3月29日,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全体教职员工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隆重集会,召开实验二中“树师德 正师风”教师有偿补课、有偿招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h3> <h3> 会议由武国栋校长亲自整理资料、亲自解读文件、亲自部署要求。武校长明确了教师有偿家教、有偿招生的危害,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责任、处分依据、违规处理办法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h3> <h3> 武校长强调:此次专项活动是史上最严的专项治理,省厅、县局的决心很大,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明确他自己是实验二中严格落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位老师是主体责任,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有偿招生或为补习班、招生学校提供任何学生信息,并把此项要求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一经发现先停职!</h3> <h3>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等文件,教师有违规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的相应处分;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对组织有偿补课及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h3> <h3> 武校长部署了实验二中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1.每一位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2. 政教处牵头开展全面排查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多策并行、逐级逐人摸清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3. 学校办公室要在媒体、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政教处要及时上报、逐件落实,及时回应,及时处理。</h3> <h3> 武校长从熟知规定,心中有红线;遵照执行,做事有底线两个层面,深入浅出的讲述了我们一线教师该怎么做:为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让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发扬奉献精神,安心本职工作,立足课堂教学,拒绝有偿家教,还教育一片晴空。</h3> <h3> 有偿家教严重影响了教育的整体形象;严重违反了教育公平的原则;严重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严重贻误了教师自身的发展;严重损害了师生关系;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成长;严重加重了家长的负担。教育是良心的事业,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抗诱惑、拒腐蚀、怀梦想、勇奉献。</h3> <h3> 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抵制有偿家教监督 举报电话:0534—5231907;</h3><h3>举报邮箱:syezbgs888@163.com.</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