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关于调查海南佳园房地产公司未批先建的情况报告</h3><h3> </h3><h3>一、案件来源</h3><h3> 2019年3月26日,新浪微博网民“陈记者在行走在记录”称:“海南佳元房地产公司仅凭一张琼山区国土分局无盖章无四至无落款字,只有居民小组公章的表格式公告就可以盖房子。”网民质疑不合理。</h3><h3>二、执法情况</h3><h3> 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走访排查,市民反映只有居民小组公章的表格式公告位于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旁空地处。 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一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02年11月29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琼山籍国用(2002)第01-02001号),2017年5月1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100201700047号),2017年06月1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60100201706150101),截止2019年3月26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未向我局函告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h3><h3>经询问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负责人王龙知悉:一、市民反映只有居民小组公章的表格式公告因张贴时间较为久远,又经历风吹日晒雨淋后表格中的字体已模糊不清。二、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旁空地为项目施工单位与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事处铁桥社区奇荟居民小组租赁用地用于临时堆放建筑材料,不属于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用地范围。</h3><h3>执法人员当场要求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沈某提供项目旁空地租赁合同,沈某反映因租赁合同保管在浙江总公司处,需要报批方能调阅。鉴于此,我局责令其于3日内提供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旁空地租赁合同。</h3><h3>三、处置意见</h3><h3>一、新浪微博网民反映的海南佳元房地产公司未批先建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绿色佳园·天上人间五期项目规划报建手续齐全,未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h3><h3>二、市民反映只有居民小组公章的表格式公告就能用地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若涉及违法用地的,我局将以此作为案件线索移交国土执法部门处置。</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网民举报内容</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天上人间五期项目现场概况</h3> <h3>规划报建手续</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涉案空白公告张贴处</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天上人间五期旁空地</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