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十个没有”平安校园——宁洱县直属小学扫黑知识宣传

永恒的我

<h3>1、习近平总书记什么时候提出“扫黑除恶”?</h3><h3>答:2017年11月8日,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h3><h3>2、扫黑除恶什么时间开始?</h3><h3>答: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h3><h3>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h3><h3>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h3><h3>4、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h3><h3> 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h3><h3>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h3><h3>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h3><h3>6、扫黑除恶的斗争任务是什么?</h3><h3>答: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h3><h3>7、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什么?</h3><h3>答: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h3><h3>8、“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h3><h3>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h3> <h3>9、“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h3><h3>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h3><h3>10、“三个结合”指的是什么?</h3><h3> 答: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h3><h3>11、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h3><h3>答: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h3><h3>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h3><h3>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h3><h3>12、“五个坚持”指的是什么?</h3><h3>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h3><h3>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h3><h3> 答: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h3><h3>14、“五项工作措施”指的是什么?</h3><h3>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h3><h3>15、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h3><h3> 答: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h3><h3>16、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什么?</h3><h3> 答: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h3><h3> 17、重点打击的是哪十五类黑恶势力?</h3><h3>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h3><h3>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h3><h3>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h3><h3>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h3><h3>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h3><h3>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h3><h3>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h3><h3>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h3><h3>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h3><h3> 十是组织或雇拥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h3><h3>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h3><h3> 十二是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h3><h3> 十三是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h3><h3> 十四是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h3><h3> 十五是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h3><h3> 18、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h3><h3> 答: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 “ 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h3><h3> 19、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h3><h3> 答: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 “ 造势摆场 ”、“摆平事端 ” 的 “ 地下出警队” 或“ 黑保安公司 ”。</h3><h3> 20、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h3><h3> 答:重点打击以“ 抢占地盘 ” 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 “ 沙霸 ”、“ 砖霸 ” 等。</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扫黑除恶十问</h3><h3> </h3><h3>一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h3><h3>答:黑恶势力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扫除黑恶势力,是为了使老百姓能安居、安业、安心,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h3><h3>二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h3><h3>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h3><h3>年底结束,为期三年。</h3><h3>三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阶段的目标是什么?</h3><h3>答:1.2018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h3><h3>2.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h3><h3>3.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h3><h3>四问:这次“扫”黑与以往“打”黑一字之差,有何区别?</h3><h3>答:以往的“打黑”主要是从社会治安的角度出发,是点对点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而这次“扫黑”是从巩固政权基础,加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更大范围、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打”和“扫”这一字之差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h3><h3>五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哪些黑恶犯罪行为?</h3><h3>答:按照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我省重点打击十一类黑恶势力犯罪:</h3><h3>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渗透的黑恶势力;</h3><h3>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h3><h3>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h3><h3>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h3><h3>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吞揶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黑恶势力;</h3><h3>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口岸、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h3><h3>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h3><h3>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h3><h3>九是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h3><h3>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h3><h3>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h3><h3>六问:农村基层组织中如何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h3><h3>答:组织部门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支部,真正把村党组织打造成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特别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和候选人联审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h3><h3>七问:扫黑除恶中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怎么处理?</h3><h3>答:中央明确提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把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彻查“内鬼”和“两面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h3><h3>八问: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如何界定?</h3><h3>答: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具有多人,成团结伙,用暴力、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挣“黑心钱”、干非法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h3><h3>恶势力: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h3><h3>九问:举报电话是多少?</h3><h3>答: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0879)8880929(市中级人民法院),(0879)12309、2122000(市人民检察院),(0879)2159247、2159110(市公安局),(0879)2189353(市司法局);举报邮箱:peshcebgs@163.com</h3><h3>(0879)3234886(县扫黑办),(0879)110、0879(3310110)、(0879)3232373(县公安局)</h3><h3>十问:如何保护举报人?</h3><h3>答:我国法律法规对保护举报人、证人作出了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采取对举报人身份、住址、单位等信息保密,对举报人、证人人身财产采取专门保护性措施等方式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h3><h3></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