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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strong>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strong></h3>此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为各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内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br> <strong>应作为聘任专技职务或申报</strong><h3><strong>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strong></h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div><h3><strong>在评先评优、职务聘任</strong></h3><h3><strong>等</strong><strong>方面给予优先</strong></h3><h3>用人单位应当对在继续教育学习中勇于创新实践并取得成果或者连续三年以上超额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先评优、职务聘任等方面给予优先</h3> <h3><strong>表现优异的要进行表彰激励</strong></h3><h3>《通知》指出,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对在继续教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要进行表彰。 </h3><h3> 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报销或者要求其退还学习费用。</h3><br>
<h3> </h3><h3></h3></div> <h3><strong>201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strong><strong>到底学什么?</strong><strong>有哪些要求?</strong></h3><h3><strong>课程、学时要求及时间安排</strong></h3> 2019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为30学时。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10学时,课程内容由省人社厅确定并统一发布<h3> <strong>2019年必修课程:</strong>《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10学时)《弘扬工匠精神,迈向制造强国》(1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10学时),以上课程任选两门进行学习。选修课程自由选择,学完10学时即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应同时完成必修课及选修课。必修课内容学完后参加考试,合格后所学学时记入个人继续教育电子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不考试,所学学时直接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h3> <h3><strong>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安排为:</strong>2019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h3> <h3><strong>在哪里学?</strong> </h3><h3>以河北省为例:</h3><h3>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省统一的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和公共网络服务平台(河北继续教育网络大学)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全省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网络大学统一发布并提供服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承担公需科目具体施教任务。2019年公费科目施教平台及收费标准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招标确定。 </h3><h3>今年中标的施教平台为:河北云教育服务平台(服务热线4007-066-516,监督电话0311-88818508);专技天下网(服务热线4008-434-678,监督电话010-61673001);河北文文教育网(服务热线4007-560-008监督电话0311-86185666)。专业技术人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咨询注册、缴费、学习等有关问题。</h3> <h3>三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施教平台的课程内容及收费标准均相同,且已开通手机APP功能,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上述施教平台中任选一家进行学习。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平台的权利。</h3><br>
<h3></h3> <h3><strong>怎么学?</strong></h3>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通过点击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brsw.gov.cn)首页的“河北继续教育网络大学登陆入口”链接进入河北继续教育网络大学。<br> 专业技术人员在网络大学可自由选择施教平台进行注册、缴费、学习。注册时需使用本人身份证,提交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职务职称、联系方法等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大小在100-300KB间)。<br> 网上完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实名认证后自动生成证书编号。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的,所获学时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学员可通过网络大学自行查看并打印)。<br> <h3>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时对本区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审验。</h3> <h3><strong>公需科目学习费用</strong></h3> 公需科目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施教平台收取,用于支付建设和运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网络、课件制作、邀请专家录制课程等项目支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br>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本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继续教育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h3> 事业单位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参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国家出台新规定的!</h3> <h3></h3> <h3><font color="#010101"><a href="http://pdd.gege5.cn/wxpage/1106003792168562689.html?from=groupmessage">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pdd.gege5.cn,著作权归作者所有</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