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幼认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着力助推精准扶贫”

燕燕

<h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幼儿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一下相关教育资助政策。<br></h3> <h3>教育惠民相关政策</h3><h3>一、学前教育保障机制</h3><h3>1、保教费:每生每学年1100元。</h3><h3>2、幼儿伙食补助:每生每年1450元标准。</h3><h3>3、取暖费:每生每年120元。</h3><h3>4、在园幼儿读本:每生每年130元</h3> <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二</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两免一补”政策</span><br></h3><h3>1、免费教科书:小学每生每学年9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h3><h3>2、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学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800元。(随班就读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生每生每学年200元)。</h3><h3>3、住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h3><h3>4、取暖费:每生每年180元。</h3><h3>三、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h3><h3>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每生每天4元,每年按照200天计算,每生每年800元。</h3> <h3>四、高中三年免费教育</h3><h3>(一)自2012年春季学期,对在我县就读的高中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包括:</h3><h3>1、免学费每生每学年900元。</h3><h3>2、书费按实际金额计算。</h3><h3>3、免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h3><h3>4、补助贫困住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h3> <h3>(二)高中建档立卡免学杂费每生每年1430元(上级财政拨付)</h3><h3>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h3><h3>每生每年2000元(分2-3档,1600元、2000元、2400元),按照在校生的30%拨付。</h3> <h3>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h3><h3>每生每年2000元(分2-3档,1600元、2000元、2400元),按照在校生的30%拨付。</h3> <h3>六、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政策 </h3><h3>1、200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为年生均2000元,具体按专业收费标准资助。 </h3><h3>2、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及其他24个边境县、贫困县的中职学生实行免除住宿费、教材费补助政策,标准为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300元,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 </h3><h3>3、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南疆四地州学生和全疆涉农专业学生100%享受,其他地区其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享受范围。</h3> <h3>七、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h3><h3>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塔城地区户籍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塔城地区所辖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给予直接补助,标准为: </h3><h3> 1、生活补助:每生每月300元。 </h3><h3> 2、技能鉴定费:一次性每生三年300元。 </h3><h3>3、免住宿费、教材费:乌苏、沙湾户籍学生由当地由县(市)财政补助每生每年900元(其中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 </h3><h3> 4、交通补助费:每生每年200元。</h3><h3>八、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 </h3><h3>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 </h3><h3>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城镇)低保户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及低收入户; </h3><h3>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h3><h3>3、本人或其父母参与抗灾抢险、见义勇为等作出贡献,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或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评选的较典型的先进模范人物家庭困难大学生。 </h3><h3>4、经乡镇(场)、村委会和访惠聚工作队确认因父母劳动能力较低,家庭收入少,无力支付生活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h3><h3>九、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h3><h3>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其学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h3> <h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span style="line-height: 1.8;">让</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更多的学生家长了解相关教育资助政策,有助于我县资助工作顺利开展。</span></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