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军委八条》和“三支两军”

九里松人

<h3>1966年10月5日,中央军委下发《紧急指示》,规定军队和军事院校不干涉、不介入地方的“文化大革命”。12月31日,鉴于“文化大革命”形势发展,根据毛泽东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对大中学校革命师生进行短期军政训练的通知》,此后,军队开始执行军训任务。</h3><h3>由于军队遵照中共中央规定代为保管一些省委重要档案材料以及保护一些老干部等因素,从1966年9月开始,军队一些单位经常受到地方造反派冲击,这种冲击到1967年愈演愈烈。</h3><h3>196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广播电台问题的通知》,规定:革命群众同那些控制广播电台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斗争的广播电台,一律由当地人民解放军实行军事管制。此后,军队开始执行军管任务。</h3><h3>1967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不得把斗争锋芒指向军队的通知》。此时,军队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h3><h3>1967年1月23日,毛泽东致信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林彪(主持军委日常工作):林彪同志:应派解放军支持左派广大革命群众。以后,凡是真正革命派要求支持援助,都应这样做。所谓“不介入”是假的,早已介入了。此事应重新发出命令,以前的命令作废。请酌。同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作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决定》指出:在……夺权斗争中,人民解放军必须坚决站在无产阶级革命派一边,坚决支持和援助无产阶级革命左派。积极支持广大革命左派群众的夺权斗争。坚决镇压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左派的反革命分子、反革命组织,如果他们动武,军队应当坚决还击。</h3><h3>1967年1月25日,林彪给毛泽东送审中央军委命令稿,共七条,毛泽东于26日、28日两次批语、修改,毛泽东特别指出:“再加上一条关于管教干部子女的问题。”以及“冲击领导机关问题。过去如果是反革命冲击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冲击了,不追究。今后右派冲击,要抵制,左派冲击,要欢迎。”</h3><h3>1967年1月28日,中央军委发布《中央军委命令》(即《军委八条》)。</h3><h3>根据毛主席的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进入全面阶级斗争的新阶段,军队必须改变过去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规定。为了适应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发展的新形势,特规定如下:</h3><h3>一、必须坚决支持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争取和团结大多数,坚决反对右派,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分子,坚决采取专政措施。</h3><h3>二、一切指战员、政治工作人员、勤务、医疗、科研和机要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抓革命,促战备、促工作、促生产。</h3><h3>三、军队内部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单位,应该实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充分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严格区分两类矛盾。不允许用对待敌人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允许无命令自由抓人,不允许任意抄家、封门,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例如: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罚跪,等等。认真提倡文斗,坚决反对武斗。</h3><h3>四、一切外出串连的院校师生、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和军事工厂的职工等,应迅速返回本地区、本单位进行斗批改,把本单位被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篡夺的权夺回来,不要逗留在北京和其他地方。</h3><h3>五、对于冲击军事领导机关问题,要分别对待。过去如果是反革命冲击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冲击了,可以不予追究。今后则一律不许冲击。</h3><h3>六、军队内战备系统和保密系统,不准冲击,不准串连。凡非文化革命的文件、档案和技术资料一概不得索取的抢劫。有关文化革命的资料,暂时封存,听候处理。</h3><h3>七、军以上机关应按规定分期分批进行文化大革命。军、师、团、营、连和军委指定的特殊单位,坚持采取正面教育的方针,以利于加强战备,保卫国防,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h3><h3>八、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用毛泽东思想严格管教子女,教育他们努力学习毛主席著作,认真与工农相结合,拜工农为师,参加劳动锻炼,改造世界观,争取作无产阶级革命派。干部子女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应该交给群众教育,严重的,交给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h3><h3>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全体指战员、院校师生、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和军事工厂的职工同志,必须严格遵守,违者要受纪律处理。</h3><h3><br></h3><h3>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h3><h3>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h3> <h3>1967年2月21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军委一月二十八日八条命令的说明》(中发[67]61号文件)。中共中央认为,中央军委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八条命令很好。这个命令,除第七条关于军队的文化大革命的部署外,其他各条,都适用于地方。中央还做以下几点说明:</h3><h3>(一)认真执行中央军委命令中的有关规定,是保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走上正轨的重要措施。</h3><h3>(二)根据当前无产阶级革命派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斗争的要求,所有在外地、外单位串联的大中学校的师生、工厂职工、农民、文艺工作者、医务工作者、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除经中央特许的以外,都应当立即返回本地、本单位、本校,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h3><h3>(三)军事领导机关,今后一律不许冲击。军队和地方的战备系统、机要系统和保密系统(包括保密的工矿企业、仓库和科研、设计单位在内),今后也不准冲击,不准串联。</h3><h3>(四)党中央各机关,国防工业各部、公安部、外交部、计委、经委、建委、科委、财政部、各级银行、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新华社、广播事业局和各地广播电台,不许由外单位人员接管。已经进驻这些机关的外单位人员,要立即退出。</h3><h3>(五)中央和地方一切需要夺权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都应以本机关、单位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为主进行夺权斗争,外单位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在必要时可以协助,不得包办代替。</h3><h3>本通知连同中央军委的命令,要在所有基层单位普遍张贴。</h3><h3>中央军委还发布了一系列指示,先后赋予军队支农、支工、军管、军训等重大任务。1967年3月19日,中央军委作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农、支工、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即“三支两军”)。在当时“文化大革命”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派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三支两军”,对于稳定局势发挥了积极作用。</h3><h3>“三支两军”是在“文化大革命”使国家和人民陷入严重内乱的形势下开始的。至1967年5月,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对全国7752个单位实行了“军管”,并对2145个单位实行警卫保护,其中包括中央各部委、1219个银行(占全国银行的42%)、547个广播电台(占全国广播电台的24%)、111家报社(占全国报社的53%)、10个铁路局(全国共18个铁路局)。</h3><h3>在1967年3月至1972年8月的五年多时间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派出280余万人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人员之多、时间之长、任务之巨,是建军史上前所未有的,在共和国历史上也是空前的。</h3><h3>“三支两军”缓和了紧张局面,维护了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了一些干部,减少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作用。</h3><h3>1972年8月21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征询对三支两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附《关于三支两军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三支两军的人员除少数干部转业留在地方工作外,大部分陆续撤回军队。</h3> <h3>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摘编</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