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中国人民解放军最高统帅部机关——中央军委各组成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的军队最高领导机关,负责军事、政治、后勤、技术等方面工作。军队的总部机关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逐步充实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形势和军队建设需要,解放军总部的体制编制经历了四总部、八总部、三总部、四总部等几个时期,直到现在的中央军委机关多部门制。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工农红军从无到有,逐步成长成熟,红军统率部体制和司、政、供、卫指挥机关体制基本成型。
1930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军事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总政治部、参谋部、武装工农部、军务部、士兵运动委员会、经理卫生部等7个部委,但因故未能建立起来。1931年夏,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成立,同时组成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军事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简称“中革军委”,取代中央军事部成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中革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经理部、总兵站部、总军医处、政治保卫局等机构。军委有了比较健全的工作机构,对全国红军实施统一领导。
1932年9月,总经理部和总军医处改称总供给部、总卫生部。1933年5月,中革军委由前方移至后方瑞金,在前方另行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总部兼红一方面军总部,原中革军委所属总部改隶红军总部,由红军总部统一指挥。
1934年10月长征开始,中央军委和总部机关按行军序列整编为军委纵队,比照作战部队编组,以适应战略转移需要。三大主力红军会师后,红军总部和军委机关会合,结束了长征后期分离的状态,实行对全军的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抗战爆发后,1937年8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重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抗日战争期间,中央军委总部设在延安,对外称八路军延安总部。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等工作机构,后又成立军委后方勤务部。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后改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简称八路军总部或集总,是八路军的最高领导机构。八路军刚成立时,总部机关设司令部(参谋处)、政治部、军需处、军医处、兵站部。八路军出师华北后,八路军总部随部队进入山西抗日前线。1938年12月,为便于指挥前方部队作战,中央军委决定在晋东南成立八路军前方指挥部,简称“前指”,或称第十八集团军前方总部,实际上基本是“集总”的原班人马。前方总部设有前方司令部、野战政治部、前方后勤部。这个阶段,形成了前、后方两套指挥系统:在晋东南的八路军总部(对内称“前指”或“前总”),靠前指挥华北、山东的八路军部队;在延安的军委总部(对外名义为八路军总部),统一指挥八路军、新四军及延安留守部队。
1943年10月,八路军总部与第129师师部合署办公,主要指挥第129师部队;军委总部(延安总部)直接指挥八路军第115师、第120师、各军区和新四军部队。
抗战结束后,从1945年9月到1946年6月,因我军继续沿用抗战时期的组织机构,中央军委和第十八集团军总部分别有各自相对独立的领导机关。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原中央军委机关与原八路军总部机关合并(八路军总部即为全军总部)。1947年2月10日,人民解放军总部成立,基本上是抗战时期第十八集团军总部的班底,机关设置是: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解放战争中、后期,由于各大战略区规模增大、独立性增强,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各大野战军更大的独立指挥权,总部的职能主要是指导和协调,总部机构设置简单精干。当时总参谋部以中央军委作战部为主,并管理总参其他局的工作;总政治部只有两个研究室。
1948年5月,中共中央和解放军总部移驻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此后,直致解放战争结束,中央军委领导和总部机关的编制体制没有大的变化。中央军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实施工作指导时,对内以中央军委名义,对外以人民解放军总部名义。
1949年3月23日,中央军委和人民解放军总部从西柏坡移驻北平。25日,在西苑机场举行阅兵式。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军建立了隶属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方勤务部的三总部体制。为了加强对军事、政治、后勤工作的领导,对总部机关进行了调整充实。
1950年军队开展正规化建设,军委总部体制陆续做了调整。1950年9月4日,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干部管理部(1952年改称总干部部),由三总部改为四总部体制。四总部主要领导是:总参谋长徐向前、聂荣臻(代);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总后方勤务部部长杨立三;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兼)。
1954年9月以后,我国国防领导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重新设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武装力量最高领导机构,撤销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职务,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各总部,从当年10月起一律改冠“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
从1954年11月起,军委总部体制陆续进行调整,参照苏联军队总部体制,在四总部的基础上,又相继增设四个总部机关。1954年11月6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军委军械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械部,王树声任部长。1955年4月21日,中央军委批准,以总参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军事出版局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领导全军训练工作,刘伯承任部长(因在南京主持军事学院工作未到职,由叶剑英代理)。6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负责陆军、空军、海军和后勤财务监察工作,叶剑英任部长。8月11日,经国防部批准,军委财务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财务部,负责全军财务工作,杨立三任部长,余秋里任副部长并主持工作(1955年9月任部长)。至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形成八总部领导体制。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武装力量监察部、训练总监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军委八总部体制对于加快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和完成各项战备工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门多、机构大、设置重叠、分工过细等问题。
1956年9月,为了节约经费,集中财力用于国家经济建设,中央军委决定军队数量大幅度裁减。1957年1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作出《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决定对总部机关作较大调整和精简。1957年5月15日,总财务部缩编为总后勤部财务部。7月1日,总军械部缩编为总参谋部军械部(1959年3月1日划归总后勤部建制)。1958年7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明确规定:中央军委是党中央的军事工作部门,是统一领导全军的统帅机关。总部体制为:在中央军委之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三个总部。1958年10月1日,总干部部撤销,成立总政治部干部部。11月1日,武装力量监察部撤销,军事、政治、后勤监察工作分别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管理。12月11日,训练总监部撤销,其所属各部、局整编为军事训练部、学校管理部、出版部,纳入总参谋部建制。至此,八总部体制调整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三总部体制。三总部体制实行了40余年,期间进行了多次机构调整,但主要是三总部下属二级部的撤、并、建、转,三总部格局始终未变,是我军历史上时间最长的总部领导体制。
1998年4月3日,根据新时期军队发展建设需要和与国务院编制体制调整改革相适应,中央军委决定对武器装备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以国防科工委为基础,将总参谋部装备部、总后勤部的有关单位合并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为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总装备部组建后,军区机关装备部、军兵种机关和部队的装备部门也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实行中央军委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四总部体制,改变了延续40年的三总部体制。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总装备部部长均为中央军委委员。
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四总部体制存在的问题日益突显,特别是机构庞大、权力过于集中等,影响了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职能的发挥。
2016年1月,军委机关调整组建,把总部制调整为军委机关多部门制,撤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改为军委办公厅、军委联合参谋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军委政法委员会、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军委审计署、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15个职能部门。把总部制改为军委机关多部门制,是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使军委机关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