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首刊寄语:为贯彻落实区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大家的法纪意识,区局纪检组创办《清风税苑》电子刊物,每月一期,设立学习时刻、警示案例、法纪课堂、税苑撷英四个板块。这是区局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所作的新尝试、新举措、新方法,也是区局党委对大家进行及时性提醒教育所尽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静下心来,加强学习,通过学思践悟,增强纪法、规矩意识,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看待、行使手中的公权力,自觉将自己淬炼成忠诚担当、廉洁有为、不辱使命的税务铁军!</h3><h3>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初次尝试创新,难免经验不足和错误纰漏,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赐稿,书画、摄影皆可,一千字以内的廉政短文与观后感最佳,让我们共同耕耘,一起把《清风税苑》办好,让正能量更加强劲有力。</h3><h3> </h3><h3> </h3> <h3><ol><li><font color="#010101">学习时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求是》第5期(2019.3.1)</font><br></li></ol></h3> <h3>要点导读:文章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h3> <h3>2.警示案例||《贪与悔》原佳县县委书记辛耀辉违纪违法的心路历程及其忏悔自述。</h3> <h3>3.法纪讲堂||</h3> <h3>(条例原文)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h3><h3>(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h3><h3>(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h3><h3>(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h3><h3>(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h3><h3>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br></h3> <h3>【模拟案例】胡某,市农业局局长,中共党员。一年,胡某的大学同学李某来到胡某所在城市,打算在这里成立一家贸易公司。由于人生地不熟,李某找到胡某,请他出谋划策。在合计的过程中,胡某觉得这是一个赚钱良机,便决定和李某合伙。随后,胡某出资50万元,以其弟弟身份,与李某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在之后两年多时间里,胡某一直参与公司经营,获利数十万元。<br></h3> <h3> 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一边在公家上班,拿着工资;一边自己经商办企业,当起老板。这种行为看起来一举两得,却有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终将得不偿失。<br></h3><h3> 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会大量占用工作时间和精力,且容易导致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2010年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1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及原《党纪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都有类似的规定。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在原条例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作出了更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h3> <h3> 值得注意的是,《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并不禁止党员正常的经商办企业行为。“第九十四条规范的主体主要是党和国家机关中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一般党员通过诚实劳动,经商办企业,并不违反本条规定。”</h3><h3> 在本案中,胡某身为市农业局局长,属于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领导干部,其假借亲属名义与他人一起开办公司,并长期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属于明显的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应当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视其情节、造成的后果,对其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h3> <h3>"身份即是责任。”专家建议,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职责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做“既当官,又经商”的“赔本”买卖。<br></h3> <h3>4.税苑撷英||仓鼠志毁己亡国</h3> <h3>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的一天,一位被打的遍体鳞伤、污头垢面的老者,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夷三族。国人的集体沉默,不禁让人想起了指鹿为马的赵高,而这起冤案正出自赵高之手。</h3><h3> 惨遭腰斩的此位老者就是集法家之大成者、辅佐秦始皇二十余年灭六国、写出千古名篇《谏逐客书》,极力主张郡县制和车同轨、书同文的制定者,被后人誉为秦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的秦国宰相李斯。</h3><h3> 暴毙河北沙丘、长眠于我们骊山北麓的秦始皇嬴政纵然能起死回生,恐也难以置信伴随自己多年,深受自己信任器重的李斯能在赵高巧舌如簧的鼓动下,合谋骄造诏书,逼死公子扶苏,将皇位传位给难以掌舵帝国的小儿子胡亥。</h3><h3> 更不会想到仅仅统一六国的十五年后,大秦帝国便灭亡了,富丽堂皇的阿房宫被项羽一把火烧了足足三个月,耗时三十九年动用七十万囚徒给自己修建的浩大陵墓,也被项羽那小子放了一把火。</h3><h3> 沙丘之谋,李斯背了间接亡秦的千古罪名。这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怎就能听从赵高鼓动,自酿一杯鸩酒,成为历史悲剧人物呢?这还得从初心谈起。</h3><h3> 《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氏,名斯,楚上蔡人(今河南省上蔡人),年轻时在郡里当小吏,发现厕所里的老鼠吃的是脏东西,看见人或着狗过来,就受惊逃跑。粮仓里的老鼠吃的是囤积的粟米,住在大屋下,不用担心人和狗的惊扰。李斯感慨叹息道:一个人有无出息,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h3><h3> 李斯便随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后弃楚投秦。凭借出众的才华和超凡的智慧,先得秦相吕不韦赏识,后被秦王嬴政重用,后来长子李由担任三川郡守,儿子们娶的是秦国的公主,女儿嫁的都是秦国的皇族子弟,可以说荣华富贵之极。</h3><h3> 俗语说得好,花无百日红,李斯也有这样的担忧。他一生孜孜以求的是个人的地位名利,也正因为立志要做一名生活在粮仓的老鼠,才会在事关国运的大是大非面前,被赵高以"长保封侯,并永世相传"说服,走上了毁己亡国的末路。</h3><h3> 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一个人的初心倘若自私到只有自己,只为自己和少数人谋福利,必将抵制不住诱惑恐骗,秦代宰相李斯就是一面鲜活的镜子。</h3><h3> (纪检组供稿)</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