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认真贯彻落实《汉滨区铁腕治霾扬尘管控专项行动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汉滨区环保督察办加大露天焚烧行为巡查力度,始终保持对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的原则。</h3> <h3> 2019年3月19日9时许,汉滨区环保督察办接到群众举报县河镇红霞社区有人正在焚烧垃圾,污染环境,第一时间会同区环保局及县河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火点进行了扑灭。经查,汉滨区县河镇红霞社区五组村民陈某某图省事,擅自在同村村民自建房东侧的空地上焚烧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执法人员现场对陈某某焚烧垃圾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以600元罚款。陈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缴纳罚款,并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加入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现场对火点进行扑灭</font></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font></h3> <h3> 据悉,汉滨区环保督察办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对焚烧秸秆、垃圾行为给予重罚并曝光,让广大市民知晓露天焚烧的有害性、违法性。同时汉滨区环保督察办在这里也呼吁广大市民保护环境从自己做起,改善环境,做守护秦巴明珠的守护者。(汉滨区环保督察办)</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