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第三十八章:王蟾香(五)</h1> <h1> 湖北提刑按察司衙门大堂上,正面一个公案,案后端坐着臬台章志芸,旁边一个小桌上有笔墨纸砚,桌旁坐着录司郑生准备记录。衙役们喊过堂威后,把任氏押上来,跪在下面。任媚兰抬头一看,主审官好生面熟,记录夫子也挺面熟。仔细一回忆,恍然大悟,不免心中吃了一大惊。这是被自己害过的章生,如今案子落在他的手中,自己必死无疑。今天怕是再也过不去了。反正也是个死,她把心一横,死也死个明白。正想着,猛听“啪”地一声惊堂木响:“任氏,你可知罪?!”任氏:“草民无罪。” “你已承认替大盗铁头丁三窝赃,怎说无罪?”答:“那是我实在抗不住,屈打成招。”问:“你什么时候认识丁三的?”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连他高矮胖瘦都不知道,怎说我替他窝赃?”问:“那为什么定你窝赃的罪名?”答:“我是被人陷害的!”“谁陷害你?”“除了邬则没有别人!”接着把邬则梳弄潇兰又要娶她为妾,被媚兰拒绝的过程说了一遍。章生见无可再问,吩咐退堂。</h1><h1> 下午,分别将四兰取了证词,画了押,跪在一边。吩咐将罪犯丁三押上来。衙役高喊:“带罪犯丁三上堂!”两个狱卒把丁三带着镣铐押来跪下。章生问:“丁三,你把赃物放在何处?”丁三答:“放在畅春楼婊子潇兰那里。”问:“是你亲自交给她的吗?”答:“我交给任媚兰,任媚兰放到潇兰屋内的。”问:“你认识任媚兰吗?”答:“认识。”章生:“你抬起头来,看看她们哪个是任媚兰?”丁三仔细瞅了瞅这四个人,其中顶数湘兰岁数大些,面容又老成,便指着湘兰说:“就是她,我当初把赃物就交给她了。”</h1><h1> 章生叫人把四个人带下去。抓起一把签子抛下去:“给我打。”上来四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把丁三拖翻在地,举起板子狠命地打起来。丁三高叫:“小人冤枉!为什么打我?”章生:“你这该死的囚徒!竟然枉攀好人。告诉你实话,方才四个人中根本就没有任媚兰,你还说你认识任媚兰,亲手把赃物交给她?!岂不是诬赖好人?是谁让你诬攀任媚兰的?你要是不说实话,我也不想一下子把你痛痛快快打死,一天打你一次,直到你说实话为止。”丁三也真是滚刀肉,打了二、三十板子还是不招。章臬台:“今天就到这里,你到狱中再好好想想。你本来就一桩盗窃罪,单单盗窃罪不至死。若再加上诬陷,两罪合一你还想活吗?我知道你诬陷任媚兰是谁指使的,你若自己承认,还算你立功自首,可以免你死罪,若一味硬不招供,那只有死路一条。我还告诉你,指使你的人我既然查明了,就不会放过他,他自身难保,再也威胁不了你了,何去何从,你自己想去吧。退堂!”以后的事就简单了。任媚兰无罪释放。</h1><h1> 媚兰对章生感激不尽,立了他的长生牌位供在家中。她毁弃了四兰的卖身契,还了她们自由身,双价聘请湘绣绣娘教她们刺绣,后来以湘绣为生。丁三判了无期。邬则发配到伊犁从军。邬知县打入囚车送刑部处理,后来被贬职为庶民。</h1><h1> 湖北布政使(藩台)是由原来的臬台晋升的,章志芸平反的冤错案件,很多都有他的手脚。他对章志芸恨之入骨。就纠集了几个官员,列了章志芸:“纵放罪犯,诬陷命官,贪赃枉法.……”等八条罪状,上了弹章。朝廷见问题严重,遂派专员核查。事情查明,弹章所列八款均无证据,最后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结案。</h1><h1> 见此情节,蟾香说:“你已为国为民做了这么多好事。当今社会好人难当,好官难做。这次侥幸遇到个明白官,你躲过一劫,下次是否还能这样幸运就很难说了。我劝你还是急流勇退、明哲保身吧。”章志芸说:“好。就听你的。”</h1><h1> 他以双亲年事已高又体弱多病,又只有他这一个独子为由上表章,乞求休致孝亲。朝廷批文下来,他和蟾香便打点行李上船。任媚兰领着四兰直送到码头。</h1><h1> 章生与蟾香回到金陵后,将城中店铺交给管家管理。他在乡下建起一座庄园,和叔婶一起尽享天伦之乐。后来当他们活到七八十岁时,王蟾香容貌依然年轻。 </h1><h1><br></h1><h1> (完)</h1><h3><br></h3><h3><br></h3><h1>(取材于清.王韬《淞隐漫录》)</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