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库尔班尼沙

<h3> 3月14日,4-6级部各位老师开始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对此感触很深。</h3> <h3>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灵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学子们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换而言之,教师是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h3><h3> 因此,我时刻以"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八个字提醒自己。无私奉献、以德立教、以身示教,用高尚的人格为每颗纯洁心灵的塑造而竭尽全力。</h3> <h3>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h3>

职业道德

教师

以德

师德

中小学

高尚

人格

行为

心灵

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