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有黑扫黑、无黑打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次深刻的社会治理,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决打击涉及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h3> <h3> 今年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h3> <h3> 结合上级要求,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师生、家长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请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几种黑恶势力性质行为:</h3> <h3>1.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h3><h3>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h3><h3>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h3><h3>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h3><h3>5.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h3><h3>6.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h3><h3>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h3><h3>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h3><h3>9.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h3><h3>10.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h3><h3>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h3><h3>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h3><h3>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h3> <h3>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绝非一朝一夕,就让我们大手拉小手,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土壤,切实增强学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