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党人士”、“党外人士”、“无党派人士”、“社会贤达”、“社会知名人士”、“党外知识分子”……?

烈火赤金瑞典(李金燚)

<h3></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非党人士”、“党外人士”和“非中共人士”的内涵和外延是一致的。<br></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非党人士”</b>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提出和使用的称谓,特指中共党员以外的人士,是对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统称。新中国成立后,“非党人士”称谓较少使用。鉴于“非党人士(干部)”的称谓容易造成民主党派不是政党的误解,2005年12月15日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统一战线工作中若干重要称谓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今后一般不再公开使用。</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党外人士”</b>也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提出和使用的称谓,也是特指中共党员以外的人士,也是对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统称。新中国成立后,“党外人士”的称谓一直在党内和社会上普遍使用。 “党外人士”主要强调的是中共党内与党外的区别,包括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人士,已经约定俗成,可以继续使用。但在特定场合,如需要强调民主党派人士的身份,可用“非中共人士”。</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无党派人士”</b>是一个特定称谓,在不同时期称谓也不尽相同。对新中国成立前后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但参加了人民民主运动的无党无派知名人士,统称为“无党派民主人士”。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出现了多种称谓并存的情况,如“无党派民主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等,需要进行规范。有鉴于此,2000年中央统战部就无党派人士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后应主要使用“无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称谓,并强调统战部门主要是做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工作。无党派人士主要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有一定社会贡献和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代表人士是指无党派人士中有较强代表性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肯定了“无党派人士”的称谓。2004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章程修正案,也正式用无党派人士称谓取代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称谓。2005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将政协“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为“无党派人士”界别。据此,今后“无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这两个称谓可继续使用。</h3><h3> <b>“社会贤达”</b>是指不属任何党派而具有广泛社会声望的人士。</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社会知名人士”</b>是指社会上著名的人,一般指政治家、学者、影视明星等。</h3><h3>&nbsp;&nbsp;&nbsp;&nbsp;&nbsp;<b>&nbsp;&nbsp; “党外知识分子”</b>特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分子,其中包括参加各民主党派的知识分子和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无党派知识分子。主要是指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特别是各界有代表性、有影响的人士。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文史馆、参事室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党外知识分子,在各院系担任学科带头人或重要业务骨干的党外知识分子。</h3><h3> <b>“非公有制经济人士”</b>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等群体中的代表性人物,在统一战线实际工作中,主要指私营企业主中的代表性人物。</h3><h3> <b>“新的社会阶层人士”</b>是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以及新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四大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h3><h3> <b>“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b>。出国留学一般是指一个人去母国以外的国家接受各类教育,时间可以为短期或长期(从几个星期到几年)。这些人被称为“留学生”。在中国大陆,学生把前往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学习也称为留学,这是由于这些地区有着不同的教育制度。另外,美国等国家组织的一类海外短期的交换学生计划,其英文名字“Study abroad”直译也为留学,称海外研修(中国大陆称为海外交流)。归国留学人员,一般是指出国留学后归国一年以上的人员。</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