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洛川县凤北幼儿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告家长书

美友17554294

<h3>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践踏社会法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根据中央、省、市的精神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向家长致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关注幼儿园和孩子们的健康发展。</h3> <h3>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围绕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h3> <h3>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幼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校霸”。</h3> <h3>  3.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校园贷”、“裸贷”等,以提供服务、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h3> <h3>  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h3> <h3>  5.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侵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滋扰学校办学秩序。</h3> <h3>  6.教育部门、学校与培训机构违规合作办学,在校教师违规或兼职培训机构任教。</h3> <h3>  7.在教育设备设施、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h3> <h3>  8.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h3> <h3>  9.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h3> <h3>  10.破坏校园周边环境,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行为的,发生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h3> <h3>  11.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