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札记之:土地流转之(花河模式)

皓月

<h3>  2012年,针对农村劳力大量外去,农村土地面临抛荒的危险,逆江坪乡党委就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高农民土地承包收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以花河村为例)。</h3> <h3>  花河村现状::8个村民小组,261户,农业人口920人,外出务工430人,耕地面积1483亩,2012年底,全村农户抛荒面积达50多亩,土地流转也很无序。当时,也有大户在村里租种部分村民的土地,但是由于合同没有通过鉴证,双方的权益均无法得到保护;合同一年一签,一方面导致种植大户不敢长期投入,另一方面也影响农户来年生产计划;虽然种子、化肥、农药、技术由承租人自己负责,与本地此类经营户的目标大体一致,但在雇请零工及农机服务方面与当地农户有冲突。租金相对较低,缺乏长远打算。鉴于这一情况,在区乡政府、区经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常德市第一家土地专业合作社一一花河土地专业合作社诞生了。</h3> <h3>  花河模式:2013年 4月12日,花河村召开群众大会,统一了思想。随后,制定合作社章程,决定组织机构,选举成员代表。合作社有代表33名,监事会2名,理事会3名。商定每亩土地折价3000元入股合作社,保底收益每年320元,年底还有分红。一时间,村民纷纷要求加入,合作社入社成员250多户,入股田土1051亩。合作社在网上发布“招标”消息后,来的老板不少。最后,沅江市四季红农场的郭顶名,以每亩360元的价格,吃下了这顿“大餐”。建立土地专业合作社,实施大规模土地流转,农民收益倍增。</h3> <h3>  经验之一是政府顺势而为:顺广大群众的“势”。一面是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土地抛荒现象日趋严重;一面是许多农业大户、企业愿意投资种植,但苦于拿不到土地。这是土地合作社能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二是顺国家政策的“势”。国家政策不断向“三农”倾斜,年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大潮,成为了创办土地合作社的动力源泉。乡党委、政府主要是引导、支持土地合作社发展,规范土地流转,为土地流转搭建更大更好的平台。</h3> <h3>  经验之二是实现规模流转:货卖堆山,田多了,自然有人要,有人抢。农民单家独户流转土地,想租的觉得不方便,有的几十元一亩,有的甚至不要钱,也吊不起人家的胃口。花河土地股份合作社就是因为形成了一定规模,才会有大户心甘情愿出价360元每亩投资种植。由此可见,土地向大户集中,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即可以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向农业产业汇集提供平台,也使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有了可能,提高了生产效率。</h3> <h3>  经验之三是实现合作三赢。合作社农户每亩每年有320元的保底租赁收入,有惠农补贴收入,有在承租人那里的打工收入,还有年底的分红收入,最保守估计,一年每亩可获得500元以上的纯收入。以前村民们辛辛苦苦劳作,到了年底每亩顶多有200元纯收入。而对租赁土地实行规模种植的老板来说,由于实行规模种植,生产成本要比农户低,其进行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种植,土地产出大幅提高,每亩平均产稻1000斤以上。由于产生的效益可观,土地流转很快在全乡15个村全面铺开,其中湖江坪村土地专业合作社,流转农田2000亩,以500元每亩租给湖南金大地有限公司,打造了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循环种植基地,2015年3月,在种植的近2000亩绿肥的农田上成功举办了首届紫云英乡村旅游节。到2015年底,全乡土地流转达到近80%,杜绝了耕地抛荒现象。</h3> <h3>  “花河”模式让群众增加了收入,老板尝到了甜头,政府赢得了民心。实现了土地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成为全市、全省第一个吃”螃蟹”打破“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的成功典范,2013年底,在澧县召开的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土地流转“花河模式”在全市、全省推介。</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