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从前不喜欢“喜欢”这个词,我觉得它太浅了,不足以表达我的情感。所以我喜欢说“热爱”,热爱意味着只要提起,嘴角就可以咧到耳根后面。</h3><h3>可现在啊,特别喜欢“喜欢”,好像它本来就是粉红色的,是草莓味的。喜欢意味着年少时最纯粹的,也只能是称为喜欢的一种情感。它让我感受到最早的期待,真是美好极了。</h3> <h3>我很喜欢一个人待着,什么也不做,等着黄昏慢慢笼罩我。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仿佛置身于神秘的宇宙黑洞。我喜欢等待黑暗降临,这样才感受到自己的真实。我已经不是那个仰面亲吻落叶梧桐的小孩,想起只是那天的阳光很好,好到把我烫伤了。于是害怕了很好的晴天,很烈的太阳,蜷缩着舔舐伤口。依旧喜欢做付出了也得不到回报的事,依旧喜欢做做了也不会说的事。</h3> <h3>在这样一个充斥着不理解,偏见,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向的时代,说的话大概都是不用负责的。若想了解一个人啊,读他的文字,看他的摄影笔迹,听他的语言谈吐。这些透露了他的喜欢,他的秉性修养,不能假装和复制,比道听途说的要真实可爱的多。</h3><h3>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喜欢就是一个人。都说人比较喜欢和自己像的人,毕竟三观相同,脚步才会一致。我不喜欢张牙舞爪指手画脚的人,别人的生活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你的纳人接物,你的胸怀气度,你的理想抱负,来自你读过的书,你走过的路。</h3> <h3>人生要像满目的花草一样无意义,一样精致而美丽。上帝不会轻易把我的手放进你的手里,这些我都已经同意了。我喜欢做无意义的事,并且喜欢着不真实,我甚至喜欢每一次的错误的美感,这些都是我的喜欢。我不喜欢过于真实的人,他们好像一直提醒着我,要很用力的,才能活下去。</h3><h3>我的喜欢不偏激,它不会一时如死水,一时沸反盈天,可是它从来不会给你热烈的亲吻。它只是一直存在着,并且一直陪伴着,除此,别无。</h3> <h3>热爱啊,就像是把我烫伤的那颗太阳,热烈真挚,万山瞻仰。喜欢啊,就像是粉红色,平和温暖,清晰明亮。喜欢你给我的喜欢,热爱我对你的热爱。</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