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h3><h3><br></h3><h3>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年越来越近了,年味越来越浓。街上瞬间热闹起来,摆摊设点的摊贩陡然增多,瓜果糖品,灯笼对联,香裱烛腊,各式年货一应俱全。而在区上新颁布的禁燃令的号召下,烟花爆竹算是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公开贩卖已然变得不可能。虽说感觉于传统的年味而言有些许的缺憾,但也是时代发展的必须,既少了平时生活里莫名的惊扰,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毕竟黄渭平原地区雾霾天的严重程度急需得到遏制。</h3><h3>只是于我而言,这过年的兴致却不高。甚至于按农历算,今天还是我们结婚二十周年庆,可我还想回老家一趟,看看拆迁补偿款的事有没有眉目。</h3><h3>算起来,补偿款已拖欠近一个半月了,村民们去过区信访办,我也在市政府网站反映过,得到的答复是资金未到位,正在积极协调,要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而镇政府领导最新的说法是,节前可能会筹到些资金,可以给群众先解决一部分,让继续等候。</h3><h3>我还能说什么呢,政府也是尽力了,据说高新区同时在进行66个村的拆迁任务,这么大的工作量,需要的资金自然不是小数,出现点拖延停滞的情况也在情理之中,人民群众自是要多加理解与配合,不能扰乱破坏祥和安定的社会秩序,兹事体大。</h3><h3>也就是刚才,群里获知消息,公安鄠邑分局行政拘留了三名扰乱单位秩序人员。1月28日,李某等三人在陕西省委门前非访区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500元罚款。据闻,这三人是公司原厂办集体单位职工,应该是为医保养老的事在争取权益,不想却违了法。</h3><h3>也难怪,现在什么事都要讲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有理有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h3><h3>2018年,响应国家政策,国企进行了三供一业的移交工作,也就是把水电气及物业从公司分离出去,交给各职能部门管理。</h3><h3>刚移交,各种问题接踵而至。以前小区除了水电费以外,也就交几块钱的卫生费垃圾费,可现在不一样了,还要收取价格不低的物业管理费。怎么个收法?按几级的标准来收?厂里指定的物业公司合格吗?今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为什么一下子翻了倍?难道居民成了他们的提款机等等?各种困惑、疑虑、怨忧充斥人心,都需要一个说法。</h3><h3>相较于供电局接手后第一步先全体更换群众疑心会走得更快的智能电表,供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与重要。平时感觉暖气不热是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情况是,以前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三天两头断供,动不动就是这里漏水那里管子爆裂了需要维修。而这多半是因为供暖公司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接手后采用了新的供暖方式导致的。</h3><h3>因为对物业收费与管理的诸多不满,各小区都自发地组建了联络群,有热心人,号召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居民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呼号奔走。自己虽无心力带头去做这件事,但是也不想自身的权益平白受损,自然要积极响应与配合群友的工作,平日里少不了多关注群里的动态消息,像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也不落人后。</h3><h3>当然话说回来,物业公司一方也在尽己所能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的生活环境。有工作人员组建了报修群,像楼梯间的灯泡不亮,哪里的路灯需要更换等等,都可以报修,还在群里公布了各职能部门的电话,方便大家有事进行咨询联络。物业虽说分出去了,其实多半还是厂里以前的旧有职工,当然也有我认识的。有位同事是电工,最近他当然是最忙的,仅换灯泡一事就够他受的,最近这几天干的活,可能顶他以往几年的工作量。以前的物业,说实话,也就是收水电费的,其它事基本不管。比如以前下水道堵了,我们一个门的住户,只能自己出钱叫外面的人来疏通,以后想必就不一样了。</h3><h3>当然,居民多花了钱,就应该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而以前的员工,工作量增加了,收入自然要提上去。由此看来,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不但是为国企松绑解了困,更是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收入。</h3><h3>而在这个过程中,矛盾自然不可避免,少不了各方的利益纠葛,现时就成了生活里的烦心事糟心事。可只要能彼此坐下来谈,协商解决,就一定能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用现在时兴的话就叫互利共赢,生活就还是那般祥和美好,热闹繁荣。</h3><h3>这个年,看起来有点不同寻常,也逾外地热闹了些。补偿款若是节前拿不到也罢,年不是因此就过不去,只是遗憾那三位以前的公司员工,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而更重要的是,她们想要争取的权益能不能在以后的日子得以实现呢?</h3><h3>2019.1.29</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