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

SomnusSummer90

<h3>  根据渭医改办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对渭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进行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请广大参保参合患者阅知并相互转告,2018年年度内出院符合报销政策且未报销过大病保险的患者请在2019年3月31日前持所需资料到当地大病窗口办理报销手续。</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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