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如何消除贫富差距,实现财富公平,我有这么一个设想:</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首先,制定一个与时俱进的财富标准。假如根据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个体户定在100万,个人公司定在1000万,股份有限公司定在1亿元……。</span><br></h3><h3><br></h3><h3>其次,每年进行一次财富分配:如果法人及团体财富总额(净利润)超过这个分配标准,除了自留50%用于财富再增值之外,其余50%每年统计上缴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每年把全国所有法人和团体创造上缴的50%净利润统计起来,按规定留取10%用于军事和政府办公室经费之外,其余平均给于全民补贴。</h3><h3><br></h3><h3>比如一个股份公司2018年净利润1亿,国家就按50%给全民发“社会财富共享金”5000万,按比例规定发放到每个人账户里。相当于社会法人和团体创造的一半的净利润归全民所有。因为社会资源全民所有,创造的财富也应该全民所有。法人都不过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已,是全社会全民赋予的法人职责。一个法人离职以后另一个法人继续任职。法人在职的期间已经拿了最高薪酬,绝对不能像现在这样拥有公司巨额财富,形成贫富差距。个人为社会创造价值,已经拥有高薪,再拥有巨额财富毫无意义,还可能财务流转国外。因为这些巨额财富应该始终来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创造财富过程中,包括法人,大家都是员工,共同参与了财富增值,社会创造的巨额财富理应归全民所有。</h3><h3><br></h3><h3>最后,法人都是创造财富的佼佼者,在担任法人这个全民拥戴的至高无上的荣誉各和地位中,不但发挥了个人财富增值能力,而且只要项目利国利民,国家各个部门和全民给于积极支持,因为全国全民都是一个奋斗目标“国强民富”!先不收税,零条件创业,有利润才上缴国家50%,没利润阶段什么费用都不收。因为包括医疗,教育,食品,房子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本身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需要净利润,可以一直保持在净利润不超过财富分配标准范围内。全民拥有公平的财富分配制度,拥有社会创造的巨额财富,购买生活用品不成问题。人人都不愁衣、食、住、行和教育,医疗,养老问题,在无压力、无负担环境下工作和生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利互赢。民众全力尽国家义务,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全国上下高度团结,高度凝聚。民众各尽所能,各显其才,一派其乐融融景象。通过这种高度的财富平衡,彻底消除贫富差距,真正实现“国强民富”。</h3><h3><br></h3><h3>纯属个人设想,不足之处,希望大家补充。</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