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后,往事都是下饭菜

峰哥

<h3> 庄子原文:“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h3> <h3> 相濡以沫是什么样的情形?两条鱼被搁浅在河滩上,眼看即将干枯死去,于是不得不互相以唾液相濡,以苟延残喘,期待有一线重生的期望,而身在水中之鱼却自得其乐地游曳,忘记了身处的广阔江湖之存在,见面时打个招呼,随即又自由自地徜徉于江湖之中,此为相忘于江湖,身为水中之鱼,难道不愿意这样享受自由而去选择痛苦中的不得不相偎相依的挣扎?</h3> <h3> 故事只是人们虚幻的,海水总要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它们要相忘于江湖。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h3> <h3> 庄子的蕴意却在现代的衍化中凭空被强化了“相濡以沫”中相互依靠,相互偎依的内涵,却忽视了那一个不可抹杀的外延,于鱼之乐,何求何从?如是鱼,愿相忘于江湖还是苟延残喘地相濡以沫?诚然,当我们身处困苦时,绝对希望有人与你相濡以沫,而若你能自由地在水中滑翔时,又会作什么样的选择呢?</h3> <h3> 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是另一种境界,选择放弃强烈的感情来换取平稳的生活。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如果我们已然有了相濡以沫的另一半,那么即使遇见了再让你动心的人,大约还是“相忘于江湖”更能感动苍天、白云、黑土和混沌的灵魂吧。</h3> <h3> 没有狂歌当哭的勇气,却在倒地时明心见性,瞥见万里风沙之上,有人沉腕拨镫,疾书一行字:相忘于江湖。朱砂如血,触目惊心。</h3> <h3> 曾经以为,人生最大的快乐,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慢慢长大,开始不相信天长地久的童话。海枯石烂,竟然成了神话。如果,爱情不能长久,不如相忘。遗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需要太多的勇气,需要太多的坚持。不容易的事情,往往对人有好处。比如中药,会很苦,可是能够治病,而且,不像西药那样伤身。</h3> <h3> 遗忘,或许也是一剂中药。完美的结局,是我们期许的,但很多时候,不完美的故事,往往更能感动人。一段感情,如果没有办法继续,不如遗忘。思念,或许只是折磨彼此的利剑。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h3> <h3> 忘,又谈何容易?相忘于江湖,并不是相互忘记,而是“倒不如我们从来就不认识对方”</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