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人人有责

冰团战友

<h3>  过去的年代‘’大字报‘’曾是一种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举报形式,暴露了许多弊端,后来立法给废止了。可是有时会感觉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通,带来的结果是街头巷尾随便议论,小道消息增多。</h3><h3> 现在群众可以选择信件、电话等形式检举揭发,见到一些效果,据说通过群众举报提供的信息有关部门破获了不少违法犯罪案件。到处是摄像头也给破获违法犯罪带来不少的方便。尤其是人手一部手机,给社会监督带来了方便条件,关键是看你想不想听了。</h3><h3> 笔者曾经举报过盗卖自行车的窝点,报警后,穿警服开警车的来了,问我谁报的警,我说是我,人在哪里?跑了。双方无语。第二天我受到了威胁。</h3><h3> 现在,形势不同了。完全可以发动群众参与预防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据说许多私家车违章停车,路上随意变线,公交司机就给拍摄下来,加大了交通的处罚力度。有些司机明白,见到公交车就会尽快躲开,公交站、公交专用线秩序有所改观。现在私家车停站斑马线,人行道的事还没人管。</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