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数学与逻辑

党建活动

<h1>  1974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曾提出七大基础学科的概念,其中数学排第一,逻辑学第二。而数学与逻揖就像孪生兄弟一样,谁也离不开谁。不论是简单的数字运算,还是较复杂的式的运算,都遵循严谨的运算法则。法则、法律、法线、法宝,法是什么?法是标准,是范,是有严密的逻辑体系的准则。小孩子通过一个糖果加一个糖果变成两个糖果认识“1+1=2”。这里边既有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关系,又有类比的思维模式,当然小学老师不会跟小孩子讲什么是逻辑学。</h1><h1> 高中数学有专门的一个单元讲简易逻辑,学生通过这一章知道四种命题的关系,懂得什么是充分条件,什么是必要条件,等等。但逻辑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此,逻辑学原理贯穿数学始终,可以说有数学就有逻辑。比如高中数学第一章讲集合,涉及集合与元素、集合与集合的关系,还有集合的交、并、补运算都是一种逻辑关系。一个遭虐待的女人因憎恨自己的丈夫,会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么说显然过于武断。问题就出在没有搞清楚男人的集合与一个元素(丈夫)的逻辑关系。</h1><h1> 有三个人来云南旅游,在远远的山坡上看到一群黑色的山羊在吃草。他们有如下一段对话:</h1><h1> 甲:云南的羊都是黑的。</h1><h1> 乙:你说得不对,应该这样说:在云南,存在一个山坡,有一群黑色的山羊。</h1><h1> 丙:你们说的都不对,正确的说法是:在云南,存在一个山坡,一群山羊,至少一半是黑色的。</h1><h1> 丙应该是一个数学老师,从数学的角度分析,丙的话是最严谨的,因为你只看到羊的一侧是黑的,不能由此判断出另一侧也是黑的。但丙的说法又缺少推理,根据人们的经验,没有哪一只山羊一半是黑的,另一半是白的。这种推理不属于严格的演译推理,是合情推理的范畴,因此丙的说法不切实际,只能当作一个玩笑而已。乙反驳甲,认为甲把这里的羊与云南的羊看作是同一个事物,属于概念不清,混淆了两个集合间的关系。但乙忽视了一点,甲用这里的羊是黑色的,得出云南的羊都是黑色的,属于典型的归纳法,也是合情推理的范畴。虽然结论不一定正确,但于理与情,未失偏颇。</h1><h1> 有句俗语:娶了媳妇忘了娘。这里的娘不仅仅是指娘亲,它应该指父母亲。对父母不孝者生活中不乏其人,但毕竟是极少数。父母育儿含辛茹苦,滴滴血泪,儿子岂能忘怀,昧着良心忘了娘亲?!相反,那些消耗着父母的血汗,却行不仁不义之事,本是丧失人性之徒,与媳妇何干?从逻辑上讲,“娶媳妇”与"忘了娘”无因果关系、二者是典型的“既非充分也非必要条件。”还有去超市买食品,有人看价钱,有人看品牌,也有人看保质期,那么问题又来了?保质期内的食品就一定安全吗?显然保质期内与安全也没有充分的逻辑关系。</h1><h1> 经常有学生问,学数学有什么用?我说,学好数学好处多多,拋开高考这一短期目标,你要成为一个说话,做事严谨的人,你也应该把数学学好。数学中的每一个概念,表述都是那么地简单,又是那么地清楚。比如圆是什么?圆是平面内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言简意赅,没有比这更清楚、更简捷的表述了。概念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有多少人能把“是什么”讲清楚?</h1><h1> 演绎推理中有一个简单的思维推理模式——三段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得来也是依靠‘三段论推理’。凡是违背‘三段论’原则的思维都是不可能得到可靠的结论。苏格拉底将自已融入一个三段论推理:</h1><h1> 大前提:人总是要死的。</h1><h1>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h1><h1> 结论:苏格拉底是要死的。</h1><h1> 历史老师在讲十一届三中全会时,认为“两个凡是”的错误,是犯了“左”的错误,是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其实,“两个凡事”的错误也有逻辑上的错误。我们可以模仿苏格拉底进行推理:</h1><h1> 大前提:人总是要犯错误的。</h1><h1> 小前提:“伟人也是人。</h1><h1> 结论:伟人也是会犯错误的。</h1><h1> 台湾学者曾仕强老先生研究国学四十余年,他认为儒家文化没有糟粕。我们不讨论先生是否过于武断。但先生的思维角度值得我们深深品味。儒家文化认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母也是人,怎么能不犯错误呢?从逻辑上讲,这句话是错的,但先生认为,这句话是对子女讲的,父母有不是,是不允许子女怼的,否则视为不孝。</h1><h1> 高中数学课《独立性检验》有一个典型例题,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吸烟与患肺癌的相关程度。结论是吸烟者不一定患肺癌,不吸烟者也不一定不患肺癌,但吸烟者患肺癌的概率要比不吸烟者患肺癌的概率明显高很多。但一些资深烟民会说:某某伟人烟瘾很大,但活了八十多岁。这样的例子列举再多,也是个例,也不能反驳“吸烟有害健康”的共识。</h1><h1> </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