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写入教科书的英雄战士——竟然是个伪君子杀人犯

秋叶

<h3>  1967年,兰州军区涌现出一位“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他杀死一个阶级敌人,捍卫了一座大桥,自己身负重伤。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1985年7月,中共甘肃省永登县委决定,为所谓的“阶级敌人”李世白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h3> <h3>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h3> <h3>  刘学保是甘肃永登某部队的战士,当他发现一个叫李世白的阶级敌人情况异常后,就尾随他,原来阶级敌人要去炸毁一座桥梁。炸药包已经点燃,千钧一发,刘学保顾不得许多,就与阶级敌人奋力搏斗,杀死了他。然后,抱起炸药包扔出去,但是炸药包已经爆炸,刘学保倒在血泊之中。等他醒来的时候,他问的第一句话就是问大桥保住没有。而他却失去了一条手臂。</h3> <h3>  1968年2月到5月,关于刘学保“英雄事迹”的各种报刊,竟达到200多篇。很快,刘学保“英雄事迹”传到了北京。</h3><h3></h3><h3>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题目叫做《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同日,该报刊发了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文章写道:“刘学保同志是八一一O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 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 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h3><h3> 随后《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报刊,纷纷在头版头条的显赫位置全文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h3><h3><br></h3> <h3>  《人民日报》曾高度评价这位“英雄”:(刘学保)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h3> <h3>  当时是这样报道的,刘学保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马额公社一个贫农家庭。1966年3月入伍,到他在1967年底成为“英雄”时,入伍还不到两年。通讯所介绍的刘学保“英雄”事迹大致是这样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刘学保坚决响应毛主席、党中央的号召,积极投入这场“大革命”运动。1967年7月,刘学保奉命来到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支左(即毛泽东所号召的“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简称,当时所谓“左派”即造反派)。到林场后,刘学保就注意到了一个“曾经当过国民党宪兵副连长”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并按照毛泽东“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教导,同他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同时,他深入发动群众,帮助一些受蒙蔽 的群众觉悟过来,揭发出林场“党内走资派”和那个“反革命分子”的罪行,促进了革命大联合,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2月17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林场 职工前去参加庆祝大会,刘学保留在林场执行警戒任务,他发现那个“反革命分子”偷偷闪出了大门,便立即叫上另一同志一起追出去。快到大桥的时候,刘学保断定“反革命分子”是要破坏大桥,就叫同来的那位同志回去叫人,自己一人去制止“反革命破坏活动”。“反革命分子”发现刘学保追来了,反扑过来攻击刘学保, 刘学保与他搏斗,并将他打死。刘学保发现“反革命分子”用来破坏大桥的炸药包已经拉燃导火索,便“以惊人的勇敢”冲上桥墩,抱起炸药包,往远离大桥的河滩跑,边跑边高呼“毛主席万岁!万万岁!”最后将炸药包扔出去,三〇六大桥保住了,刘学保却被炸伤。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社会主义”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砸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刘学保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革命英雄”。《解放军报》通讯还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h3><h3><br></h3> <h3>刘学宝在医院养伤期间勤奋学习毛主席著作</h3> <h3>  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h3> <h3>  刘学保因为舍身保大桥,记一等功,平步青云,几个月后被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常和将军们在一起研究军政大事;又过了几个月他成了“九大”代表,有机会在人民大会堂的国宴上喝起了“茅台”;又过了几个月,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了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接见。</h3> <h3>  刘学宝的“英雄事迹”被编入小学教课书,对小学生进行英雄主义和阶级斗争的教育。</h3> <h3>  直到文革结束后,拨乱反正,对“刘学保事件”的怀疑才又重新被提了出来。有关方面组织了庞大的联合调查组,搜集到大量足以推翻所谓“英雄事迹”的证据材 料,然后由兰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察。最后得出了结论:刘学保自述的“英雄事迹”完全是一出编造的闹剧,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假案。</h3> <h3>  经过调查,刘学保自述的所谓“脸盆大的炸药包”根本不存在,炸断刘学保左手的,充其量只是一个雷管或者是由雷管引爆的不到10克的炸药。否则,刘学保早已粉身碎骨!而被刘学保诬为“反革命”的林场干部李世白,经大量证人证明,李世白在案发前并未离开过林场场部,晚上李世白出去未带任何东西,行为正常。而刘学保则在案发当天曾两次外出并去过大桥。当李世白外出时,只有刘学保一人“发现”可疑,但他既不向军管会领导汇报,又不叫他人帮忙,却只把一个炊事员叫上跟他一起去跟踪。在距大桥一公里多的地方,他自称发现了“反革命阴谋”,然后命令炊事员返回林场去叫人……调查结果证实,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地杀害的。当时李世白被刘以斧头砍、石头砸而致颅 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 群众”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去世。</h3><h3> 事件发生后,李少白一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流落异乡,苦度岁月。</h3> <h3>  1985年真相终于大白天下:刘学保为了争当英雄,竟然不惜杀死李世白,自残手臂,制造虚假爆炸案件,欺骗社会,捞取荣誉。整整18年之后,1985年7月,中共甘肃省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h3> 编辑整理于网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