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一、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 :<h3></h3><h3>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活立树木,名木是指在社会历史上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和古桥、古城一样,都是前人留给我们的重要遗产,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继承,我们必须好好保护。古树名木是活的文物,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瑰宝,是城市绿化、乡村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历史观赏价值,对其实施有效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古树名木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水乳交融,铭刻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是了解社会历史进程的“活档案”,是探索古老文明的“活教材”,在建设绿色生态中国的今天更具有特殊意义。</h3><h3></h3><h3>二、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h3><h3></h3><h3>1、异地移栽,用于城市美化绿化。这是当前最盛行一种城市庭院美化风。由于古树象征着古老文明的历史,象征着生态文化的内涵,因此无论是城镇街道绿化,还是机关、家宅庭院都千方百计栽植古稀树木,把自然野生树木变成城市街道的古树,群众称其为树木的“农转非”,笔者甚至认为这是对农村生态资源的掠夺,经常在城市看到被转运来的大树、古树被砍胳膊卸腿、被人为吊水输液,造就了一处处残缺的风景,有的由于没有遵循古树移栽的技术,造成了为数不少古树迁移死亡现象。</h3><h3></h3><h3>2、围圈装饰,用于装点景观。为了使环境幽雅、古朴和风景独特,有些单位和部门对原有古树进行重点装修,地面铺于水泥、石材,甚至在树盘中安设假山,供人们休闲,观光,改变了古树原生地生态环境,使古树出现枯枝落叶,处于濒危状态。</h3><h3></h3><h3>3、立碑设神,用于封建迷信。这是在农村比较常见的现象。农民把贫富祸福的到来寄托于古树招来神仙菩萨,因此在古树下设立神位,烧香磕头,求神拜佛,以求平安富贵,结果造成古树受损,影响古树生长,有的甚至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h3><h3></h3><h3>4、利益驱动,危及古树安全。由于古树的价值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少古树成了目前市场交易的牺牲品,为了取得眼前的经济效果,有的竟采用剥皮、断根、注药、砍枝,千方百计把古树致死,然后进行买卖,获取利润。</h3><h3></h3><h3>三、保护古树名木对策建议:</h3><h3></h3><h3>1、开展古树名木调查。古树名木调查、登记、存档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树种、树龄、树高、冠幅、生长势、病虫害、养护及有关资料(如碑、文、诗、画、图片、传说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加以分级,对于各级古树名木,均应设永久性标牌,编号在册并采取围栏、加强保护管理等措施。对于年代久远的树木予以特殊保护,必要时拨专款专人养护,并随时记录备案。</h3><h3></h3><h3>2、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宣传。目前,除了要给古树名木挂名片外,还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弘扬革命老区实事求是、追求真理、艰苦奋斗、不图名利和不信神、不信鬼的革命精神以及保护古树名木的深远意义,开辟“昔日古树名木,今天生态中国”专栏宣传;为建设具有象征革命老区精神的生态文化和文明古老的绿色生态六安服务。</h3><h3></h3><h3>3、制定补偿和奖惩制度。为规范保护古树名木管理措施,尽快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细则”,明确养护人(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专业管理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实行每年年度检查、补偿或奖励制度。由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对保护管理好的,按保护级别给以养护人补偿或奖励;如果养护人是城市机关单位的,也可以免交绿化费的办法给以补偿。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应调查情况依法惩处。</h3><h3></h3><h3>4、杜绝古树迁地移栽行为。由于古树与原生地的土壤、气候、水文及周边环境形成了协调平衡的共生关系和依赖关系。因此,要禁止把古树从农村迁移到城市栽植,对于无法避免要迁移的古树,要按程序申报批准,签订移栽成活责任书,在栽植时还要严格按移栽程序施工,即在时间、取桩、运输、栽植及管理等环节中,周密细致,把关到位,确保古树移栽成活。</h3><h3></h3><h3>5、主管部门加强技术保护措施。恢复和保持古树原有的生境条件;养护措施必须符合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在养护中应顺其自然,满足生理要求,将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养护措施必须有利于提高树木生活力,有利于增加树体抗逆性,这类措施包括,灌水、排水、松土、施肥、支撑、防病虫等,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保持生态环境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茁壮生长枝繁叶茂。</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