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谈到真正的旅行,一个沉湎在过去记忆的人,也许比我们所有的人更懂得旅行的艺术。因为他总是被过去的故事所牵引,他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或者在同一个地方,因为不同人事的发生,而丰富了故事本身。所以,善于回忆过去的人,能够将一些细节讲得极为清楚,他知道哪些因素至关重要,哪些因素又可以忽略不计。依赖回忆过着生活的人,一定得有勇气,才可以克服自己的软弱,如果一定要这样表达的话,我甚至可以认为所有的作家就是最好的旅行者。他们将所有的故事糅合在一起,通过情节的起伏来完成人物命运的塑造,他甚至在最后,也只是给出来一条模糊的道路。我在《金钟罩和蝴蝶》这本罕见的记述文里,发现了一种捆绑和自由之间的伟大较量,一个靠着眨眼睛来完成人生最后几页故事的人,对于生活究竟有着多大的盼望,你哪怕读到最后也依稀到不可得……。就此,我更加明白沈从文不断重述湘西故事的重要意义,他得在一种遥远的地方发现一种平衡文明进程的力量,那个在山峒里和死去的女孩睡了几个晚上,被士兵抓住,瘸着腿面对死亡的年轻人,永恒得令人肃然起敬:狗肏的,你懂个屁啊!他的嘴角保持着奇妙的微笑,使得持枪的士兵永远不懂。这是沈从文,故事和文字都是沈从文,他被那些故事纠缠,从湘西到青岛,从边城到世界,他就这样沿着沅水流域把无数的故事一页一页翻开来讲,这是他的命。所以,后来我和去湘西旅行的朋友就聊到沈从文,问他是不是读过沈从文的书,哪些篇章被他记住,或者还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也会背包里卷起来一本《从文自传》,要去找树上的鸟窝,河里的卵石,或者吊脚楼里敞开胸口骂出来要死要活的话的妓女的影子。结果是,他只是知道沈从文这个名字,他是去看凤凰县的,去那里玩。沈从文是凤凰的灵魂,是那个边城的眼珠,没有了沈从文,凤凰就失去了意义。</h3><h3><br></h3><h3>这样的事情也属于故事,直抵旅行的本质。我对朋友说:</h3><h3><br></h3><h3>“那么,你怎样理解旅行啊?”</h3><h3><br></h3><h3>他很有些局促,好像从来没有想过。</h3><h3><br></h3><h3>“那么,如果你连旅行是什么都没有思考过,那你去凤凰有什么目的吗?”</h3><h3><br></h3><h3>什么是旅行?关于旅行的艺术便全部从这里出发。</h3><h3><br></h3> <h3> 我的一个成都的挚友,是极喜欢旅行的一族。为了全部旅行的完整或者说漂亮,她拥有了一份近乎修行者的耐性,她能够做标准的线路,也能够安排重点,把优先的程序考虑得和一个工匠手里的陶瓷杯一样。我的意思是,她对于事情会排出来一二三这样的框架,这是认真,也是一种能力。我喜欢她的旅行的报告的一个原因,是她极明晰的目标,她知道去古巴是为了什么,那个出生于名门世家的理想主义者,造成了她久远的不安,她得去看看这个男人,这个临死时候和耶稣的样子一样的革命斗士。她后来去了彼得堡,去了加拿大很北的魁北克,在那种石头墙的小巷子里,她看见了天竺葵一蓝一蓝开着红色粉色的花,挂在店铺的窗沿上,她坐在一间临街的咖啡馆里,阳光从窗洞里溜进来,那种北方八月依然寒冷的风中,就因为这样的阳光而有了不一样的温暖。她是一个人去的,一个人坐在炮台上,这让她回忆起来澳门的炮台,从大三巴牌坊走到坡上,那里拥有着十七世纪以来人类文明的基本变迁轨迹,她听着法语在加拿大这样远北的区域里顽固得和草一样生长着,就知道文化有时候比人自己还顽固。我看过她的旅行笔记,在加拿大,在关于法语和英语的记述里,她发现了文化的力量在创造自己的作品,人不过是文化的某一页,或者一个字符。文化一旦成型,并且固定在人的内心,人也就变得被动和世故起来。她后来去了欧洲,在法国,英国逗留,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徘徊,她给我看过太多的旅行日记,而每一次都有一个深刻的主题。她甚至是我知道的旅行者里面,唯一一个对于名人墓地感觉着无比兴趣的人了。她去拜访梵高的墓地,在雨果的墓地,那里有摇曳的树影的静谧之处,她几乎可以背诵雨果坐在船上写给女儿的诗歌,在伦敦,她坐在马克思的墓地前,一个德国人的灵魂安葬在另外一个国家,她去过大英博物馆,从窗扉的光影里看见了马克思当年来回走动留下的脚印:世界的格局竟然从这些逝去的脚步声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直至今日。</h3> <h3> 她去伦敦的重要原因,是去西敏寺,然后去牛顿的墓地,而和牛顿在一起的是达尔文。她对于达尔文的了解远远超过我这个达尔文爱好者。我从牛顿的生命里,发现了一个活跃的灵魂对于科学的意义,而在达尔文《物种起源》的背后,却了解了一个改变历史和文化的巨人所拥有的机智,幽默。在她的日记里,有一页的一侧用不同颜色的笔迹标注了达尔文父亲对他的评价: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这个出生极好的年轻人,并不是按部就班好好读书的人,没有做医生,继承祖业,却在学习神学的过程里,钻研植物和生命的变化过程。后来随军舰环绕世界考察,给了他根本的改变机遇。不过,我这个成都朋友,在谈起达尔文的婚姻时,更觉得这个十九世纪的人物实在比我们今天太多的人更加有趣。达尔文能够意识到和一个温柔的女孩结婚,可以坐在沙发上聊天,烤火,读诗和听音乐,这比一个人呆在酒吧实在更加有意思得多。她为了了解达尔文的婚姻恋生活,又专门花时间读了达尔文写给大自己一岁的表姐爱玛的爱情信,她在那些英语措辞里,看见了达尔文绝对正宗的英伦幽默:</h3><h3><br></h3><h3> Only picture to yourself a nice soft wife on a sofa with good fire, & books & music.</h3><h3><br></h3><h3>我喜欢她的旅行笔记的原因恰好就在这里,在这些细微的地方,某种人生艺术的要素就不再被忽略,而是重新加以包装,因为故事在时间里发酵而有了不一样的劲道。我所知道的达尔文在《物种起源》引起惊撼发行之后,曾经抱着一种遗憾。这一遗憾,自然和他对于尊重爱玛的信仰而压抑自己的激情有关系,其实更和他对于诗歌的理解有着精神上的联系。达尔文是这样回忆自己的:</h3><h3><br></h3><h3> 在三十几岁以前,诗歌带给我的是巨大的快乐。许多年以来,我已经一行诗也看不下去,我的大脑似乎成了只会从大量事实中总结规侓的机器了。如果我能重新活过,我一定要每星期都读些诗,听些音乐。这些品位的丧失,就是快乐的丧失,而且有可能损害我们的智力,更可能损害我们的道德,因为我们天性中的情感部分会因此而衰减。不管未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了欢乐它就一文不值。<br></h3><h3><br></h3><h3>这是另外一面的达尔文,是完整的达尔文的有机要素。这段文字带着忧伤,惆怅,带着无法再续的伤感。了解了这一点,便可以给我们人生的旅行一种新的鼓励。旅行绝对是一种欢乐的事情,而欢乐并非漫无目的。你去一个地方,为了谁,做些什么,或者同一个地方去几次,是什么要素吸引了你,这远比真正踏上旅行之途更加重要。我的一个南京的朋友,她的女儿在英国生活,她喜欢冬天去英国,不是为了那里的寒冷,或者从威尔士吟诵出来的R.S.托马斯的诗歌,她去冬天的英国,是为了领略那里冬天的阳光,那些阳光会从冰冻的屋顶滑落到附近的栅栏上,草是干枯的,烟囱上漂浮着淡蓝的炊烟,河水越过乡下的旷野,四处便弥漫着诗意一般的薄雾,只要一走进房间,隔着法式玻璃窗,就可以看见枝条上的花蕾。她喜欢那样的平静,她在那里有一种轻松感,自由,适度的尊重,除开女儿,还有她这一生终究发现的心情。</h3><h3><br></h3><h3><br></h3><h3>(图文原创,毛歌微信号:maoge1965)</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