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教育部要求,根据中、省、市和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8〕120号)要求,近期,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出重拳,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h3> <h3>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六个阶段,从12月8日开始至12月14日,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前四个阶段,主要的任务是: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行网格式排查,对所有培训机构提出整改和停办要求,对有证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无证培训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h3><h3> 特别是对于无证培训机构,要求由培训机构主动终止办学行为,退还学生培训费用,摘除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加快办学手续的办理进度。</h3> <h3> 12月15日至16日,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五阶段。抓住周六、周日培训机构集中培训的时段,采取强制手段依法取缔。</h3><h3> 12月15日,由教育卫体局按照包抓工作责任制要求,对所有的无证培训机构进行停办情况进行“回头望”,主要查看是否终止办学行为,是否摘除或遮挡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h3><h3> </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遮挡门头牌匾,去掉宣传广告</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停课整改,遮挡门头牌匾,去掉了户外广告</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摘除户外门头广告牌匾</h3> <h3> 从12月15日当天检查的情况来看,泾河新城辖区内36所无证培训机构全部停课整改,遮挡或摘除了户外门头牌匾,去掉了宣传广告。</h3><h3> 12月16日,由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人社民政局、西咸市场监管泾河分局、西咸公安泾河分局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所有无证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对拒不终止办学行为、拒不退还培训费用的无证机构进行查封,对当事人进行处理。</h3>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联合执法,强制取缔现场</h3></h3>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联合执法,强制取缔现场</h3></h3>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联合执法,强制取缔现场</h3></h3> <h3> 泾河新城本次重拳出击,要求所有无证机构遵循“先停课,再办证,取得办学资质后再开班”的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不是一次活动,而是持续有效的办学行为的规范,在泾河新城形成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彻底根除无证机构的存在。</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