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一、设计缘起
其实答应孩子们用零食上课的时候,我脑子里还一片空白,现在想来,这热血上头的背后,大概就是一个原始吃货的热情吧。呆呆望着眼前这堆因为他们没有按时朗读打卡罚上来的零食思虑良久,事实证明,一个臭皮匠闷头干事是不管用的,特别是像我这种臭皮匠,要“眼观六路”,也要“耳听八方”才行。特别感谢金天谷老师的提点,一下子让我找到了这堂美食课的思路,感谢舒明月老师的《写作大师课》一书提供了绝佳的写作范例,才不至于让我在孩子们面前夸下的海口落了空。</b><br></h3> <h3><b>二、设计流程 </b></h3><h3><b> “关门,关窗,拉窗帘,今天我们要做点坏事”,此话一起,孩子们的兴奋就抑制不住了。每个人手上都发到了一份零食,有巧克力,有薯片,有水果,有各种口味的糖……突然发现孩子们对于零食的爱是一种本能。我们从各自手中零食的样子写起,在一边品尝一边写它的味道,在分享的过程中点评优秀作品的优点,总结归纳美食写作的第一步,即从感官的角度入手,从视觉、嗅觉、味觉等角度进行写作。
最有意思的是第二步,我取了一个很有趣的名字“文艺青年开胃法”。想法源自舒明月老师《写作大师课》,书中提到过她的一段经历,看完真的是感同身受,也曾和学生分享过这段自虐的经历,一边喝着白粥,一边看着蔡澜的书,书里的美食一个个似乎都长了翅膀,样子会飞到眼前,香味会穿过口鼻,连每一口咬下去的感觉都真实的不可思议,看到最后,真是恨不得丢下眼前这碗粥,钻进书里,把那些美食全部品尝一遍,这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开胃良药了!哪怕是最简单普通的食物,好的文字都能够让这些食物变得与众不同。例如,我让孩子们描写日常喝白开水,普通青年的他们会写:</b><br></h3><h3><b> “首先,轻轻吸一口杯子里美味至极的香甜的圣水白开水,然后把水含在口腔里,让水慢慢流入咽喉,最后流到胃里,那感觉就快要飞起来,你会不自觉露出享受的表情。”
而舒老师在《写作大师课》中强烈推荐的文艺青年张春老师写道: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b></h3> <h3><b> 把简单的事物写的那样真、那样细,怪不得舒老师会把张春老师的《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一文称为神作,是她的开胃大全。着实,看完书中汪曾祺、王世襄、琦君、张春的文字,忍不住的食指大动。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地方,舒老师在书中引用了荣格的观点,即文学的移情作用。其实,任何题材的写作最终指向的都是情感,记得程日东老师在评课的时候说过的一句话“任何写作技巧在情感面前都会溃不成军”,当然美食写作也不例外。美食背后的情思更动人,这也许是对事物本身的一种珍重,也许是对美食背后对人事物的情感,可能是想念,可能是爱恋,是愧疚等等等等。这也是学生要明确的关键之处。
以上就是这次“当一个有追求的文艺吃货”的大致设计。想想从开始设计到实践真的是很短很短的时间,很多方面考虑的并不全面充分,自然上课也有诸多不足,但不失为一次有趣的尝试。孩子们在学习,我也从未停步,有时候会怕自己的任性,没做好准备就要冲锋陷阵,有时候也会感谢自己的任性,因为那也是自己学习的机会。总之,我们师生一起成长,一起当个有追求的文艺吃货吧!</b></h3> <h3><b>三、学生作品</b></h3> <h3><b> 小猪仔仔
赵笛伊
猪的浑身都是宝:酒香四溢的炖猪心,鲜嫩明目的菠菜猪肝汤,满含胶原蛋白的红烧猪蹄……连猪大肠也被拿来做下酒菜,嚼劲十足。但是,在我的肉单里,有一道美味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就是奶奶的招牌菜,卤五花肉。
还没有迈进老旧的木门,一股浓浓的肉香便迫不及待的往外冒。我老远就闻到这个味道,想也不想的便往家飞奔,我知道又有一道美食正等着我。
“奶奶,肉肉!”我迈过木槛,兴奋地对奶奶张牙舞爪的喊,这股伴有浓重咸香的肉味不住的撩起我蠢蠢欲动的食欲,高压锅“呲呲”的漏掉气,我按捺不住,用筷子猛地戳那个圆圆的小孔,结果被高压锅奋起反击,喷了我一脸的热气。终于,高压锅平息了它的“怒火”,“嘭”的一声盖子开了,在一片烟雾缭绕中,浑身裹满酱料的五花肉露出了它的身体,香味彻底释放,酱的气味弥漫整栋屋子。
待肉冷却的时间可真是痛苦万分,那两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静静躺在砧板上,最后再次充分吸收调料的滋味,与自身做一次融合。油亮油亮的五花肉是棕红色的,一层坑坑洼洼的瘦肉紧实地挨在一起,第二层透亮的肥肉却是温润如玉,最后一层的猪皮颜色最深,大约有0.5厘米的厚度。
总算要开始动手了,要不我等急了就开啃。奶奶拿着木制的刀柄,用银灰色的刀身过划五花肉,手气刀落,砧板有节奏地打起节拍。原本就色泽鲜亮的肉被切成厚薄均匀的肉片后更加让人食指大动,周围一圈是酱油的颜色,中间则是肉煮熟后的白色。我夹起两片就往嘴里塞,先是咸香的滋味触动我的味蕾,一咬下去瘦肉的紧密纤维滋出咸丝丝的味道,软糯的肥肉里满是油脂,猪皮的韧劲百嚼不厌。三种不同的口感都尽在这片五花肉里,让人欲罢不能。最好的配料就是一碗颗粒饱满分明的米饭,混着肉的香,两大碗米饭下肚都绰绰有余。奶奶说:“你慢点吃全都给你,最好吃成一个小猪,天天上奶奶这来,我给你管饱!”
我笑了笑,心里暗想:如果我变成猪,那一定是最好吃的五花肉……</b><br></h3> <h3><b> 火鸡面
王渝惠
第一次吃火鸡面是在小学秋游时吃的。那段时间火鸡面开始流行,也有了很多评价,说火鸡面变态辣的,也有的说不辣还带微微的甜味,这让人更加想要尝试。所以那次秋游的基地实践活动我们带了火鸡面去吃。
火鸡面包装十分有趣,是一只鸡在喷火的图案。轻轻撕开包装,首先看见的是一块淡黄的面饼,那面饼散发出只属于泡面的味道,接着拿出的是两包调料,一包是辣酱一包是海苔和芝麻。在锅中放入清水,慢慢等待水烧开,当水冒着大气泡时放入面饼,面饼在热水中慢慢变软,面是最重要的。煮熟时,面不能太硬这样吃起来不筋道,不能太软这样又会没有口感。要那样刚刚好Q弹用筷子夹起还会微微抖动的面。捞出面后沥干水分,把酱料撕开轻轻挤压,棕红色的酱料就流出来了。拿起筷子不断的搅拌,使面的每一处每一个角落都粘上酱料。面条拌上酱料后发着晶莹剔透的光,加上芝麻和海苔的点缀,让人直流口水。夹起一小撮的面慢慢吸入口中,首先一股甜甜的味道在嘴里散发开来,紧跟着的是那像烈火般燃烧着口腔的辣。我最怀念的还是和小伙伴边不停的从嘴里发出“嘶嘶”吸凉气的声音,还不断往嘴里塞面的场景。
吃完火鸡面后,对于不会吃辣的人就会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火鸡面辣到让人想哭,可那种味道又让人欲罢不能。如今再吃,不知怎么,好像再也吃不到当初的味道了……</b><br></h3> <h3><b> 泡面
黄俊轩
作为一个患有懒癌晚期的吃货,泡面必然是经常会吃的一道佳肴。
最早接触道这美味是在一次我还有记忆为数不多的旅行当中,当时我们在一个休息站中,望着那难以下咽的饭菜,我们都没有了食欲,但是有看到柜台边围着一圈人,他们捧着一个塑料桶,用叉子插起面条放入口中,然后再是“哧溜”一声,嘴巴里满是面条发出的浓郁香气,伴随的浓郁的汤汁所散发的出的气味一起进入我们的鼻子,令我们垂涎欲滴,原本已经溜走了的食欲又回来了!我们都冲了上去一人一桶的吃了起来,那味道让甚至令我一段时间忘记了其他美食的味道,对泡面则是如同瘾君子对毒品一般痴迷,恨不得一日三餐都吃泡面,但是每个事物都有好有坏,泡面的高脂肪低营养令我的家人让我一个星期最多吃一次,最后我只好遵从命令,但是依旧爱着这道美味。每个星期都会准时去吃,仿佛没有它这个星期就过得没有意义。
泡面的烹饪方式会直接影响到它的味道以及口感,以下是我数年的钻研与试验的结果。很多人为了更快的煮好,选择用锅直接去煮,这样的泡面是没有灵魂的!首先这样煮泡面会容易煮烂(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而且泡面的真正意义就是方便又美味,如果还要拿锅,那么这个发明显然是失败的。很多人吃泡面喜欢加蛋啊香肠之类的,可是不能在锅里煮又不会操作,实际上鸡蛋的话直接打到锅中将外面一层煮熟,然后放入泡面中,这样最后迟到的鸡蛋不仅是整个熟的,而且因为在泡面中吸收了泡面汤汁的精华,吃起来外酥里嫩,而整个蛋也充满了泡面浓郁的汤汁的味道;而香肠只需将其多切几个口子或者直接切片,这样火腿的肉香会因为泡面的汤汁而更将诱人,令人欲罢不能,而且因为泡面汤汁的高温,香肠被渐渐的煮软了,甚至不需要咀嚼,入口即化。
而泡面如同日常的烹饪一般,火候也是必须控制的。泡泡面最好使用刚煮开的水,这样水的高温可以让泡面马上煮熟,使得泡面不仅方便而且快捷,而这么煮的话就没有必要封住盖子了,减少散热反而会让汤汁要过很久才能冷却。而吃的时间也是有讲究的,最好是等面刚煮好汤的温度也降下去是吃,因为如果泡面放久了,面条吸收过多的汤汁,会让面条膨胀,使口感大大下降,而用刚烧开的水只需4~5分钟就可以泡开了,所以不用提前特别提前去开始泡,这样只会让泡面变得不再美味。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便是吃完泡面后大口的畅饮那温暖但又不烫嘴的汤汁,浓郁的汤汁令我还想来一碗,散发的热量让温暖着全身,不禁感叹:“吃上这么一碗,着一个星期的辛苦又算什么?” </b><br></h3> <h3><b> 外婆的酱油肉
支甜甜
每年过冬,我们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弄一种食物酱油肉。
而这时的我,会欢欢喜喜的跑到外婆家,一进门,外婆便会笑眯眯的站在门口:“来了?快进来!”而我的心思全然在木头桌上:酱油满满一桶。我的眼睛的余光紧盯酱油,外婆像是知道一样,乐呵呵的拉着我拉到桌边。
外婆的手在灯光的照射下,有些发白。拿一个“巨大无比”的盆,将酱油瓶盖打开,顿时咸味冲入鼻中,而口中却干的不行,将酱油倒入盆中,倾泻而下,浓重的咸味充斥了整个厨房,将盐和糖放入盆中,用勺子细细搅拌,浓重的咸味有些淡了。将肉用小的水流冲洗尽,清洗之后,放在酱油之中,先放在盆中静待三十分钟,时间一到,用手在酱油中,将肉在酱油之中均匀的上色,细细的将正反面上色之后,外婆偏白的手瞬间戴上了黑色的手套,洗过后,酱油味依旧在手上残留。
肉颜值的过程最不易,若是晴天,那么腌制的时间会短,若是下雨天,那么久得将肉收回,放回屋中。
每次从外面回来,看见肉挂在架子上,喉咙就会不自觉移动,想象到酱油肉香味,就巴不得这几天都是晴天。
肉腌制完之后,外婆将肉切细,放在锅中,切记,一定要慢慢炖煮,刹那间,厨房中便充斥着咸味,而这一次,就只有让人直咽口水。
将已熟透的肉夹起,肥肉那一边在灯光的照射下,就是一颗形状不均匀的珍珠,靠近嘴边时,香味进入了鼻子中,大脑之中便只有酱油的咸味,肉全部放入口中,细细咀嚼,这时的我早已深陷在酱油肉的世界之中,再吃上一颗颗晶莹饱满的米粒,酱油的咸味与米饭的清香,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这时,我会不自觉地吃上一碗碗米饭,而外婆则会乐呵呵的为我夹肉,这时候,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美食。</b><br></h3><h3><b> 每年过冬,外婆都会为我开门,脸上带着笑容,桌上则一定会有一盘酱油肉,好似在等着谁来..</b><br></h3> <h3><b> 长人馄饨
鲁开心
来温州,没逛过五马街,就不算去过温州。来五马街,没吃到长人馄饨,就不算去过五马街。我是温州人、我爱我美丽的家乡,也爱家乡里美味的食物。正所谓爱屋及乌。
据一个传说,馄饨是由西施所发明。这个传说是我在长人馄饨店面里的桌子上看到的。每张桌子上都是一样,上面垫着玻璃板,压住整张桌子,玻璃板下盖着的就是这传说。
点一碗馄饨。我最推荐的还是猪肉馄饨,毕竟是原味,味道最好,花的钱有最少。物美价廉,岂不美哉?等五分钟左右,服务员就会把馄饨送来。可以看见馄饨皮就像一层薄薄的纱盖在肉上,把肉装扮得像新娘子一般,小巧玲珑的,很是可爱。如果觉得刚蒸好的馄饨有点烫,可以先向服务员要一个小碗,用勺子沿着大碗碗壁刮出两只来放进去。最好在拌进去一些大碗里的紫菜,这样可以让味道香得更浓。
现在,可以吃了。吃馄饨最好不要用筷子,我推荐勺子。因为勺子可以顺带上一点点的清汤,使人吃着不腻味。首先,先用勺子舀起一只馄饨。如果有戴眼镜的话,那要先把眼镜摘下放在一边,在雾色中吃美食不是什么好选择。最后看一眼这只馄饨,接着就可以把它送到嘴边了。我想此时换谁都会舌底生津,迫不及待地把它一口吞掉,但最好还是不要这样。我的吃法是,先咬去它的三分之一,让剩下三分之二的开了口的馄饨喝足了勺底的汤,再把它全部吃掉。一股咸咸的味道登时就会从舌尖弥漫开来。这种咸咸的口感不同于食盐。它是鲜活的,食盐则是没有生命的。不仅如此,由于清汤的缘故,这样的馄饨就会让人觉得咸而不腻,从而有了更大的动力,一直有一只地接连吃下去。
吃完馄饨,碗底还有一只虾与一些青菜。先把虾用勺子捞上来剥开吃掉(这个特别咸,因此怕咸的人可以不吃),再吃掉青菜,似乎就是已经漱过口了一般。最后用旁边放着的纸巾擦完嘴,就可以心满意足地起身出发了。去周围逛逛,蛮有意思的。
另说一句,在我个人认为,馄饨最适合用来当做下午茶。馄饨配着不浓烈的日光,最有情境。</b><br></h3> <h3><b> 九山冰激凌
徐夏初
九山冰激凌是我吃过的冰激凌中最好吃的一种,也是最令我难忘的。
九山冰激凌的冰激凌球很香,咬一口便可听到声音 ,有点沙冰的感觉。它的冰度正好,不是很冰,不至于让你的舌头麻掉,但是能在不融化前保持冰的温度。上面滚着几粒黑芝麻,就像镶嵌着黑宝石般,亮亮的,有淡淡的清香。它的料很足,是鸡蛋为主料的,颜色也很纯正。蛋筒是棕色的,脆极了,咬的也毫不费力,好像自愿蹦到你嘴里一样。把它握在手心,既凉手,又暖心。
一个冬天,爸爸妈妈带我到九山湖这一带玩,看到印有“九山冰激凌”字样的小车停在路边,我就突然想吃了,于是吵着嚷着要买,最后终于同意了。阿姨把冰激凌递给我,我马上把手从口袋中拿出来去接冰激凌。冰激凌下面用餐巾纸包着,为了递的时候不与手接触,这样就很卫生了,把冰激凌小心翼翼地一圈一圈的舔掉。到与筒口相平的时候,把蛋筒的尖端,用门牙咬一小口,便有融化的汁儿涌了出来,轻轻吮一口,再吮一口,再咬一圈蛋筒,又脆又甜,三分钟后,手上的冰激凌已到了肚子里,我拍拍肚子,打了个饱嗝,懒洋洋地说:“妈,我还要!”“瞧你这贪吃样,下次再买吧!”妈妈笑着说,又跑去给自己买了一个,问我:“要吗?”又说:“不给!”我想以后一定要买一大桶九山冰激凌。这就成了我一个心愿。</b><br></h3><h3><b> 一辆推车,装着多少孩子的笑脸,载着多少父母的爱。一个小小的冰激凌传递出一份沉甸甸的快乐,每个人都在舌尖碰到它的一瞬间,绽放出最美的笑脸。九山冰激凌,再来一个!
</b></h3> <h3><b> 自家的酱油肉
胡佳琪
小时候,每每到立冬之后至冬至的时候,我家都会晒起酱油肉。那时候晒出的肉才是最美味的。
将后腿肉切成条状,一个大盆大概能装下三十斤的肉,先倒上五斤左右的酱油,在分别加入白糖、味精、白酒和几片生姜,最后用手把它们搅拌均匀,再泡上两个小时,之后,再用编织绳穿好,悬挂在阳台上。要是天气好,只需挂个两三天,感到肉变得微硬,不要太干太硬,这才是最美味的。
取下的肉,要及时放进冷冻柜里,但在一年之内,味道才不会改变。
酱油肉,蒸着最好吃。蒸米饭的同时,放上酱油肉一起蒸,蒸出来的米饭似乎也能带着酱油肉的香气。拿出酱油肉,油亮亮的肉就静静地躺在白瓷盘上。一片片切下,里面白花花的肉露了出来,给人无限的食欲。
夹起一块肉,沾上些许酱油醋,酱油醋要沾上肉的一半,太多太酸;太少又太单调。沾上一半,咸加上酸的味道刚刚好,再配上一勺刚刚出锅的,还冒着热气的白米饭。一口塞进嘴里,口腔充满了米饭的香甜和肉的香气,不禁想再来一口。
也许是嫌麻烦?也许是工作变忙了?总之现在,自家的酱油肉的味道慢慢从生活中淡去了。
但我不曾忘记,曾有一次顽皮,竟差点摔进大盆中,但还是弄得上身全是酱油。更不能忘的,是每到那几日,家里总飘着一丝淡淡的酱香……
</b><br></h3> <h3><b> 馄饨记
黄愉捷
在印象里,妈妈煮的馄饨胜过许多山珍海味。
在生病时,总是没胃口,吃不下饭。妈妈便急匆匆买好馄饨皮,绞好肉,包起馄饨来。
馄饨皮厚薄均匀,比纸还薄,可以透出馅来。妈妈一手托着皮,不急不慢,用勺子轻轻刮上一层肉,又将其放入皮中心位置,拳头一握,一个精致的馄饨就诞生了,小巧玲珑,煞是好看。馄饨透出艳艳的粉色,呈现出的是一朵朵花儿状。
妈妈包的馄饨不仅外形美,味道更是鲜美。馄饨包好,将它们分别丢进锅中,等个五六分钟,期间掀开锅,搅一搅,不然粘在锅底,只能抱头痛哭了。馄饨熟了,自然就探出水面了。再是用勺子搅一搅,看看是不是全都浮起。关掉火,盖上盖子,以免“受凉”,在碗中舀起三勺馄饨水,倒点醋,放入紫菜和才好越一厘米的鸡蛋丝。这时,千万不要忘记拌一拌,不然汤便没滋味了。再将正冒着热气的馄饨一个个小心舀出,一定要小心,不然皮与肉脱离了,就叫不成馄饨了。
馄饨相继离开了惨淡的馄饨水,正舒服的躺在精心配料的汤中泡澡。汤有了馄饨的加入,愈加鲜美,热气冒上,淡淡的酸味加上肉的鲜味,真是让人垂涎欲滴。
馄饨一定要出锅了就马上吃,不然凉了,就结块了。一口一个,馄饨在口中爆发出极其鲜的滋味,肉的汁水绽开,加上汤汁酸酸的搭配,中和了肉的油腻,更是清爽不腻。馄饨皮软而不烂,紧紧裹着肉馅,夹起蛋丝和紫菜一起来吃,显得馄饨格外紧实,饱满,咬一口,满满的幸福感。
吃完了馄饨,汤更是精华,端起碗,一口慢慢喝尽,浓浓的汤水,一饮而尽,没等反应过来,就下肚了。空气中还弥漫着馄饨的清香,看着空荡荡的碗,真让人伤心。
耳边不禁响起,小时候妈妈教我的温州童谣: “孩子,孩子,你乖呀!妈妈教你吃馄饨,馄饨汤,喝个光......
馄饨,那不变的口味总会给我带来快乐,给我的生活烙下了不可逝去的光彩。</b><br></h3> <h3><b> 红薯粉
柳妤
在每个人的记忆中,都应该有那么一两道美食印象格外深刻吧!它或许是特别好吃,亦或许是有什么故事。在我的记忆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那家乡的红薯粉了。
红薯粉是用红薯制成的一道家常菜,细长呈条状,晶莹剔透,灰色的在光的照耀下还有些发亮,跟粉丝差不多。红薯粉的做法也很简单,就像粉丝一样煮就行了,不过一般都是炒起来好吃。一盘热腾腾的红薯粉端上来,瞬间香气四溢,马上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各种调料食材肉啊菜啊加进去,使灰色的粉条有些泛红,味道也更浓了。夹一口红薯粉凑近鼻尖,那香味让人垂涎三尺,迫不及待地把粉条放入了嘴中,细细咀嚼,红薯粉软韧柔滑,弹性十足,很有嚼劲。这让其它粉丝和它相比都黯然失色。
无论是小时候呆在老家还是现在节假日回老家,每次吃摆酒酒席上都一定会有红薯粉做主食。还记得以前小孩子做一桌,红薯粉一端上来,大家便马上都站起身来夹到碗里慢慢吃,一盘满满的总是很快就被大家“扫荡”完,然后再烧一盘热乎乎的端上来。家长总要叮嘱自己家的孩子慢慢吃,可多半是没人听的。
我爷爷曾是厨师,他红薯粉烧的特别好,家里的摆酒基本上都是他烧的。有时早上吃红薯粉,爷爷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开始张罗。我醒来闻到香味,便马上穿好衣服洗漱好跑向厨房,看着爷爷在那弄,娴熟地翻来翻去,每次烧好爷爷都会帮我盛一大碗让我先吃,自己先不吃去叫其他人起床。
现在我长大了,爷爷也老了,只有节假日回去才能见到爷爷,尝到爷爷独特的手艺。每次回老家都会念念不忘“我想吃红薯粉”,回温州的时候总会带许多回去,但终究是烧不出爷爷那技术。</b></h3><h3><b> 儿时的味道,别样的情,想念儿时的味道,想念家乡的爷爷,想念那碗红薯粉……</b><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