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在合法合规情况下,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己任是我们新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工作准则。2018年11月26日,代咀刘泗冲村杨主任向我行电话反应了其村内居民阮女士有丧失行动能力,但存折密码遗失的情况。通过电话,我们了解到阮女士年事已高,丧失行动能力且存款账户确实是在我行办理的。因此,我支行行长、运营主管决定到客户家中,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h3> <h3> 在与杨主任联系电话联系后,我们在杨主任的陪同下,于下午3:00左右共同来到客户家中,了解客户身体的具体情况以及办理意愿。按照省授权中心办理业务的具体规定,我们让委托人、受托人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在委托书上指定位置签字并按手印,同时还留存了我行员工与客户的影像资料,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合规操作。</h3> <h3> 在“上门服务”的过程中,我支行行长施慧将授权委托书上的内容逐一确认后,将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念给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和受托人,让她们对自己签字的文件有着充分了解。为了将客户的业务尽快办好,我们将受托人和相关资料一并带到行内,迅速解决了客户的密码遗失问题。业务办完后,我行员工嘱咐受托人要妥善保管密码,注意不要遗失,也不能随便告诉他人。</h3> <h3> 在我们银行业,诸多业务需要客户本人才能办理,这是维护客户利益、保障资金安全的善意。但是,规定是“死”的,服务是“活”的,我们应该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人们常说,在银行,客户就是我们的“上帝”。因此,为了不让“上帝”坐轮椅和担架办业务,“上门服务”应该常态化。</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