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5年底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品德课程各个版本教材的主编会,提出了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将中小学德育课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课。</h3> <h3>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h3><h3>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h3><h3>主要区别:1.法制是法律制定的简称,属于制定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2.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的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h3><h3>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制是法治的目标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h3> <h3><b><font color="#010101"> </font></b><b><font color="#010101"> 课标构成</font></b></h3><h3><b><font color="#010101"> </font></b><b><font color="#010101">一、课程性质与特征</font></b></h3><p style="text-align: left;"><b><font color="#010101">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font></b></h3><h3><b> 三、课程设计思路</b></h3><h3><b> 四、课程目标</b></h3><p style="text-align: left;"><b> 五、教学建议</b></h3><p style="text-align: left;"><b> 六、评价建议</b></h3> <h3><b><font color="#010101">课程性质:</font></b></h3><h3> 本课程是一门以小学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h3> <h3>本课程具有如下基本特征:</h3><h3>(一)生活性</h3><h3> 本课程是儿童的生活为宝贵的课程资源。课程学习本身是儿童生活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过程。</h3><h3>(二)活动性</h3><h3> 本课程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的传授和接受,以活动为教和学的基本形式。课程目标主要通过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h3><h3>(三)综合性</h3><h3> 课程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具有综合性课程设计体现儿童与自然,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我的内在整合。</h3><h3>(四)开放性</h3><h3> 本课程面向儿童的整个生活世界。教学目标随着儿童生活及活动过程的变化和需要不断调整。课程评价走向开放、多元,全面关注儿童丰富多彩的体验和个性化的创意与表现。</h3> <h3><b>课程基本理念</b></h3><h3>(一)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关心,积极探究是课程的核心。</h3><h3>(二)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h3><h3>(三)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德育离不开儿童的生活。</h3><h3>(四)让教与学檀根于儿童的生活。</h3> <h3><b>课程设计思路:</b></h3><h3> 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三条主线和四个方面构成课程的基本框架。</h3><h3>三条主线:</h3><h3> . 儿童与自我</h3><h3> . 儿童与社会</h3><h3> . 儿童与自然</h3><h3>四个方面</h3><h3> . 健康安全的生活。</h3><h3> . 愉快,积极地生活</h3><h3> . 负责任,有爱心的生活</h3><h3> . 动手动脑,有创意地生活</h3> <h1><i><u><b>课程目标的特点: </b></u></i></h1><h3> 1.简单平实,好记,而且概括性强。</h3><h3> 2.注重过程与方法:学习思维探究,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强调儿童要有参与的经历和体验。</h3><h3> 3.突出基础性:主要是绝大多数儿童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目标,能为儿童开拓整理自己的生活提供条件,为儿童学会生活打下基础。</h3> <h3><b>本课程引导和帮助学生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b></h3><h3>(一)情感与态度</h3><h3>爱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h3><h3>致爱生命,热爱自然。</h3><h3>自信向上,诚实勇敢,有责任心。</h3><h3>喜欢动手动脑,乐于想象与创造。</h3><h3>(二)行为与习惯</h3><h3>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h3><h3>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h3><h3>乐于参加劳动和有意义的活动。</h3><h3>保护环境,爱惜资源。</h3><h3>(三)知识与技能</h3><h3>掌握自身生活必须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h3><h3>具有与同伴友好交往,合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h3><h3>具有初步的探究能力。</h3><h3>初步了解生活中的自然,社会常识。</h3><h3>初步了解有关祖国的知识。</h3><h3>(四)过程与方法</h3><h3>体验提出问题、探究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的过程。</h3><h3>初步体验与社区和社会生活相联系的学习过程。</h3><h3>学习几种简单的调查研究方法,并尝试应用。</h3> <h3><b>各学段目标</b></h3><h3> 一年级学段目标: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体验学校生活带来的乐趣,体会父母的关爱,从而学会感谢他人,关爱他人。</h3><h3> 二年级学段目标:了解自我评价的重要性,养成自信自立的生活态度,关心和尊重他人,培养优良品质。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并能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自觉守法。</h3><h3> 三年级学段目标:通过家庭,学校,社区,爱护周围环境,商店,设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文明,感恩父母,增强对学校、老师、工作人员的尊重。</h3><h3> 四年级学段目标:认识家乡,了解家乡,感受祖国的博大,进而增加对家乡的热爱,了解农业的相关知识与社会生活的联系,科学技术改变着农业。懂得安全,健康,文明生活的基本常识,养成文明习惯。<br></h3><h3> 五年级学段目标: 探寻祖国的历史文化,萌发爱祖国,具有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尊重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差异,形成开放的国际视野。<br></h3><h3> 六年级学段目标:了解文明的社会需要文明的生活,自觉抵制不良生活嗜好。激发民族自尊心和爱国情感,认识世界著名文化遗产,激发对世界文化的兴趣。</h3> <h3><b>教学建议:</b></h3><h3>(一)深刻理解本课程的性质、特征和基本理念</h3><h3>(二)全面把握课程目标</h3><h3>(三)正确认识教师的角色和作用</h3><h3>(四)把了解儿童作为教学的基础</h3><h3>(五)以活动为数与学的基本形式</h3><h3>(六)教学过程的注意点</h3><h3><ol><li>教学准备</li><li>教学内容选择</li><li>活动组织</li><li>活动指导</li></ol></h3> <h3><b>评价建议:</b></h3><h3> 本课程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激励每个儿童的发展,促进每个儿童的品德发展与生活能力提升。本课程评价倡导多元开放,整体的儿童评价观。</h3><h3>(一)评价目标和内容的确定。</h3><h3><ol><li>把单元主题与儿童的个性特点结合起来。</li><li>既关注目标及内容的整体性,又有所侧重,突出重点。</li><li>把预设目标和活动的生成性结合起来。</li></ol>(二)评价方法的选择</h3><h3> 本课程的评价以质性评价为主,量化评价为辅。评价方法主要有:观察、访谈、问卷、成长资料袋评价、作品分析等。</h3><h3>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评价方法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为避免方法的局限性,在评价实施中要注意综合运用。</h3><h3>(三)评价的注意点</h3><h3> 1.关注过程。重视对儿童活动过程的评价,重视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态度、情感、行为表现以及付出努力的程度。</h3><h3> 2.追求多元。评价主体多元,儿童既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评价的主体,积极鼓励儿童自评、互评,鼓励家长与其他有关人员的广泛参与。</h3><h3>(四)评价结果的解释与应用。</h3><h3> 教师应客观、全面、谨慎地解释评价结果,以获得对儿童全方位的、深入的了解,避免以偏概全,更重要的是,能够发现每个儿童的个性特点、学习特点、发展优势或进步等。</h3><h3> 评价结果同时也是反思与改进教育教学的重要依据,应利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发现问题,改善教学,切实提高课程质量。</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