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联联盟法务第36场仲裁知识讲座(南报文创园专场)开讲啦

凌风

<h3>  11月14日下午两点,天联联盟法务部有幸邀请到了南京市秦淮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施珺科长,组织南报文创园区各单位劳动人事专职或其他工作人员,就劳动用工方面的各类问题,给大家组织了(南报文创园专场)答疑解惑讲座,本讲座是继天联联盟第35场关于公司合同法讲座后的第36场劳动用工法律讲座。</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与会者认真做笔记中</h3> <h3>  施科长主要根据劳动者在入职、在职及离职的几个时间段进行剖析,条理清晰的向大家介绍如何合理的规避法律风险。她强调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入职时必须签订,一般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适格的主体、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当她提到社会保险时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要求缴纳社保的,单位可在工资条中体现社保补贴已发至劳动者账户,工资条需要劳动者本人每月确认签字。此外,确认劳动者的邮寄送达地址也应当详尽的写在劳动合同当中。</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施科长耐心解读中</h3> <h3>  劳动者离职时,她提到如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或另行给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当劳动者自行离职的,应当让劳动者出具书面的辞职报告,单位需要留存相应证据,若劳动者口头辞职或不告而别的,应当邮寄发催告函以告知,再进行邮寄解除的程序。劳动者离职时单位需出具离职报告。</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大家认真听讲中</h3> <h3>  施科长讲解完毕后,大家踊跃提问,场上气氛一度热烈。直到南京天潭物业总经理刘聪劝导大家:“施科长今天讲的已经很累了,先让她休息一下,并请求改天再举办一场吧!”,大家迫切学习的讲座才结束了。</h3> <h3>  最后,大家纷纷感谢施科长的耐心解读,并表示希望园区多多举办类似的“干货”讲座!</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