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研修日志——第七天《创建安全的学校》

李明菊

<h3>经过双休两天自主研修,今日学员们重返课堂,上午(2018年11月12日周一)8:20,我们准时来到第一教室,开启了新一周的研修。无论是课前8分钟微分享,还是上午六个学校30分钟办学特色展示,都弥足珍贵!</h3> <h3>下午北师大余雅风教授给我们做了一场精彩报告《创建安全的学校 ——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防患》。一是从法律视角讨论学校事故的必要性;二是坚持以法律确立的归责原则为学校事故处理的分析基础;三是认识学校事故的负责事由,积极维护学校权利;四是创建安全的学校——学校事故的防范不可避免的现象。信息量大,实用性强!</h3> <h3>学校事故是指学生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学习、生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学校事故‘’O‘’发生,本身不符合教育现实。学校事故种类很多,余教授聚焦生命健康权受侵害的问题,多个维度给我们作了解读。</h3> <h3>如果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一定要积极维护!积极履行之后,我们是不承担责任的。往往现实中由于责任不明晰,而限制了教育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限制了学校的发展,不能客观地认定!出了事故,我们要依法积极地应对诉讼。故要细读《侵权责任法》!</h3> <h3>依法治校,依法依规处理事故!</h3> <h3>我们要认识到学校是有安全隐患的,要形成排查制度,要防范事故发生,积极预防。校园安全教育要制度化、常规化,不能‘’想一出,是一出‘’,要完善安全巡查制度、值班制度等系列常规制度。最后余教授强调了三句话:学校事故责任认定具有复杂性;学校事故处理具有很强的时代特点;学校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其间余教授讲述了大量的鲜活的案例,引人深思,警钟长鸣!</h3> <h3>下午的学习在校群里同步播报,让老师们同步学习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能力。晚间收到执勤贾校长平安报,校园一切安好!</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