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8年11月8日上午,长青镇教育总支委员会组织召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讨论会。会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安排了当前工作,并对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着力推进了全镇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会议由镇教育总支书记赵宇主持,总支委员、辖区校(园)长及教委成员参加学习。</h3> <h3> 会上,总支书记赵宇同志组织学习了县教体局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凤教党发﹝2018﹞86号)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凤教党发﹝2018﹞88号)。纪检委员马宏超同志带领大家选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并对新修订部分进行了细致解读。与会同志结合对《条例》的学习理解,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h3> <h3> 会议要求,各学校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各党员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身作则,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努力推动学校党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h3><h3> 撰稿:赵宇 孙涛</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