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文字 听雨</h3><h3>翻唱 听雨</h3><h3>摄影 听雨</h3><h3>摄影地点 黑龙江乌苏里江畔</h3> <h3><br></h3><h3> 虽然,在北大荒居住了二十几年,潜意识里,还是把她定位成他乡,因为相对于故乡来说,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安放我珍贵的、远去的童年岁月。这对于那个实质上是家的地方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心里情感天平的倾斜,导致这么多年来,我很少用欣赏的眼光去认真打量这个身体的栖息地——八五四农场,生活中,我更习惯叫迎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数字比较冰冷,而“迎春”更充满生机的缘故吧。当然了,对于老北大荒人来说,这数字的背后或许有很多温暖的故事,而我不同,北大荒的故事里没我,虽然,北大荒用博大的胸怀包容了我,可那串数字之于我,比较遥远,不如“迎春”,更加贴近我的情感需求。</h3> <h3> 迎春,在我的笔下,大多时候都被我冠以小镇的头衔。因为小镇之小,名副其实,一条街,从南到北。一条路,横贯西东。以至于傍晚散步时,我或者沿着从南到北的街道走那么三五圈,或者在横贯东西的马路上绕六七回,才会慢悠悠的回家休息。 </h3> <h3> 小镇之偏,也名副其实,迎春火车站的下一站,东方红火车站,就是铁路的尽头,再往前走,出国了。所以,能在这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固定居民。迎春,就如河岸边的水,流动的幅度很小。</h3> <h3> 初到这里的那几年,是我人生的最低谷,在这个荒凉冰冷的地方,我的情绪极度崩溃,意识无数次徘徊在故乡对我的诱惑里。我不喜欢这里稻田的泥泞,不喜欢这里冬天的漫长,不喜欢,天南海北人情的复杂,更不喜欢,南腔北调乡音的碰撞。那个时候,我最喜欢夜晚,喜欢夜的寂静,在寂静的夜里,梦回故乡,回到那个不冰冷,到处是温暖的地方。那时的我,对这个给我提供衣食住行的处所,是苛刻的,就连梦里,都不肯给她留一席之地。</h3> <h3> 故乡,成了我的精神寄托,是衣锦还乡的信念,让我咬牙坚持。故乡,在我的意念里,仿佛精神的图腾,不容亵渎。我尤其不能允许,以灰头土脸的状态踏上那方心灵的净土。现在回想,是故乡把我钉在了北大荒的十字架上。</h3> <h3>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就如手心里的沙,抓的越紧,丢的越多。每一次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村庄渐渐面目全非,故乡在我心里的热度开始一点一点流失。那棵和我同龄的老树没了,熟悉的泥土房没了,牵挂的人没了。直到有一天,唯一能代表故乡的那条土路也没了,那一刻,我忽然心生悲凉,故乡,已经彻底抛弃我了。</h3> <h3>“人本过客无来处,休说故里在何方。”也许,从我的脚再也踩不到故乡的泥土的那一刻,我突然顿悟。在时间的长河里,流逝的不是岁月,而是我们。故乡,已经回不去了,半生的梦,碎了。</h3> <h3> 那次从故乡回来,到虎林时,夜幕已经降临,车子行驶在建虎高速上,看万家灯火闪烁,远远近近的,像时间一样匆匆的向后逝去。月亮还没升起,人间烟火与暮色星空相连,有些分不清天上人间。</h3> <h3> 远远地望着迎春的方向,小镇初明,楼房林立中,竟也灯火璀璨。远看研发中心方向的两排高大的路灯,整齐明亮,从建虎高速上望过去,像一把金色的钥匙,而小镇的万家灯火,像极了一把光芒四射的大锁,厚重醒目。</h3> <h3> 我突然开始想家,想那个生活了二十年的步行街,一个只有三栋楼长度的步行街。步行街的西头,是迎春商厦,东头是迎春林业局医院,北面是家,南面是广场。无论冬夏春秋,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窗前的阳光里,看步行街上的人间百态。冬天,那个穿着貂皮收废品的老爷爷,是步行街上最靓丽的风景。夏天, 慵懒的午后,收垃圾的车上循环播放的那首周杰伦的《青花瓷》,无疑是这条街的主旋律。春天,被砍掉脑袋的倒垂柳上吐出了新绿,一个老奶奶费力地看着枝头,对身边的全盲老爷爷说,看,老头子,春天来了。秋天,那矗立在顺心食杂店门前的两棵高大的白杨,金黄金黄的叶子富丽堂皇,似乎能照亮半条街。我喜欢坐在树下,听一首喜欢的歌,或者,想一想顺心的事,再或者,构思一篇有关小镇的散文,在美丽的秋天里,尽情地享受一段缓慢的美好时光。</h3> <h3> 到家时,月亮刚好升起,暖暖的,和故乡的一样——</h3><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