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象湖镇小学(幼儿园)家长朋友的防溺水公开信

美友156078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每年四月到十月底,都是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我真诚地提醒广大家长朋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教育、督促孩子珍爱生命,远离溺水。请注意以下事项: 1.要让孩子充分了解发生溺水事件的常见情况。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常见情况有:私自到不明水情的江河、水库、山塘、水渠等地游泳;在水边玩耍;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做危险动作;不慎跌入水中等。对喜爱游泳且初识水性的孩子,家长要正确引导,加强游泳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监护。 2.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3.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提醒,经常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避险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控,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假等节点,希望广大家长朋友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孩子结伴外出游玩和中午傍晚时段的管理。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防止孩子借其他理由外出私自下河(池塘、水库、水渠)游泳。在外务工者要坚持定时回家看看,白天在外上班者要多询问多打听孩子在家或外出的情况,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动态,防止孩子在放学后、周末、放假时间或其他空闲时间因无人监督管理私自外出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 5.暑假期间,要主动与学校教师联系沟通,帮助孩子制订好暑假学习生活计划,督促孩子多读有益的课外书籍,多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喜欢游泳的孩子,家长应合理安排时间,陪伴孩子到有安全设施、有救护人员、有安全保障的泳场游泳。 6.要加强与村(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合力做好防范工作。各位家长朋友如发现家附近水域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与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联系,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各位家长朋友,孩子是家庭美满幸福和快乐所在,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和每个家长的心愿和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坚持教育与预防结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孩子们的防溺水工作,并将之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之中,使他们得到精心呵护,健康成长,平安成才! 最后,恭祝各位家长朋友工作顺利,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