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兹今年以来,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确保银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开展“全国打击假牌假证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样式执法检查,针对无证驾驶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设为重点查处对象,与交警指挥中心紧密合作,依托“全国缉查布控”系统,再次,于近日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
<br></h3> <h3> 10月24日11时45分许,银川交警指挥中心得电脑报警声再次响起。随即,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再次接道指挥中心的派警指令,有一辆黑色丰田牌小型轿车车号为:宁A381Y5,正在金凤区宜居巷由东向西行驶,报警显示该名驾驶员涉嫌套用他人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请飓风行动队尽快组织警力进行查扣。得到指令的飓风行动的队长立即指派附近警力前往车辆预行驶方向路口进行设点拦截。5分钟,警力到达各设伏路口,这是指挥中心也调取了车辆周边所有监控设备等候该车的出现,12时许,负责机动巡逻的飓风行动队队员在康平路与泰康街发现该嫌疑车辆,立刻呼叫就近警力支援,最终将该车成功拦截。<br></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违法车辆预警视频</h3> <h3> 就当执勤民警检查该名驾驶员的证件时,发现他所持有的驾驶证与正常的证件有些不一样..........
<br></h3> <h3> 民警随即通过手中的警务通对驾驶员出示的杨某驾驶证及机动车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比对核查,结果发现驾驶员相貌与驾驶证信息人员相貌不符。也就是说,驾驶员手上这本杨某的驾驶证是一本套用其他驾驶员信息伪造的驾驶证!<br></h3> <h3> 见事已败露,违法当事人殷某主动向承认了自己的相关信息及违法行为。得知:该驾驶员名叫殷某,对其使用的驾驶证系套用别人的驾驶证,而且多次套用过其他驾驶员驾驶证信息,其对他所存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确认无误后,民警对该名驾驶员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了所驾驶的机动车及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将违法当事人移交给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做进一步处理。<br></h3> <h3> 机动车驾驶证还是要靠自己踏踏实实的去考取,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等着你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在这里给大家普普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所以,最后在此提醒大家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千万不可铤而走险,企图伪造证件来瞒过检查! <br></h3> <h3> 虽然我们飓风队员所做的这些都是小事,但我们依旧不忘初心,坚守在岗位上,顶着烈日,丝毫不放松,用忠诚书写着一个又一个温暖瞬间,用坚守守护着您的平安!请放心,我们在,平安在!
ZT制作<br></h3>